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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前期洛陽天津橋的政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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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唐前期洛陽城內(nèi)“斬”與“梟首”的地點有“天津橋南”、“都亭驛前街”與“市”三類。與“都亭驛前街”、“市”發(fā)生的“斬”殺事例相比,天津橋南“梟首”最為特殊。這表現(xiàn)在行刑方式、被梟首者的特殊身份以及行刑場所三個方面。唐前期天津橋周邊成為了皇帝與官員、民眾進行接觸交流的政治空間。通過梟首于天津橋南這一“儀式性”的行刑方式,皇帝與官員、民眾的意志在此政治空間內(nèi)接觸交流,影響著政治秩序與社會秩序。
關(guān)鍵詞:天津橋;政治空間;展示效果;梟首
2000年3月,洛陽市文物工作隊在今洛陽橋以西400米的洛河北岸河灘內(nèi),發(fā)掘出一處石頭建筑遺存。俞涼亙先生通過細致地發(fā)掘與研究,將其推定為隋唐東都天津橋遺址。有關(guān)隋唐時代洛陽城天津橋的專題研究,目力所及,目前為數(shù)尚少。趙振華先生《隋唐東都天津橋研究》一文,是目前所見最為全面的探討,趙先生在文中關(guān)注到了東都天津橋與唐代政治事件間的重要關(guān)聯(lián),惜未做進一步地分析。在唐代前期有關(guān)東都天津橋的諸多政治事件中,“梟首天津橋南”是一個頗值得注意的現(xiàn)象,但目前尚無專門的研究成果,仍存有進一步討論的余地。
盡管關(guān)于隋唐東都天津橋的專題研究尚少,但目前學界對于唐代洛陽城的研究卻積累了相當豐碩的成果。因此,本文力圖在目前唐代洛陽史研究的基礎上,以“梟首天津橋南”這一現(xiàn)象為線索,探討唐前期洛陽城的“政治空間”――天津橋所具有的功能與意義。
一、梟首與天津橋
《舊唐書》卷七八《張行成傳附族孫易之、昌宗傳》記載:
神龍元年正月,則天病甚。是月二十日,宰臣崔玄 、張柬之等起羽林兵迎太子,至玄武門,斬關(guān)而入,誅易之、昌宗于迎仙院,并梟首于天津橋南。則天遜居上陽宮。
“梟首”作為法定死刑名稱,早在秦漢時代就已經(jīng)有了。“自隋以前,死刑有五,曰:罄、絞、斬、梟、裂……至隋始定為……死刑二,絞、斬。除其鞭刑及梟首、 裂之酷……唐皆因之。”唐承隋制,故《唐律疏議》卷一記死刑名有絞、斬,而無“梟首”。然而在相關(guān)史籍記載中,“梟首”之刑在唐代卻依然存在。死刑中處置罪犯身體的嚴酷程度與罪行的嚴重程度呈正相關(guān)性。所以唐律中雖然沒有了“梟首”等處置嚴酷的死刑名稱,但在實際施行過程中,“梟首”的事例卻依舊頻見于史籍。這似乎也能說明被梟首者罪行的嚴重程度在一般死刑罪犯之上,以至于對罪犯身體的處置超越了法定死刑“絞”、“斬”,而是斷其首級,高懸示眾。
既然唐律中“梟首”并非法定的死刑名稱,那么行刑的場所也自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春秋以降,官府處決囚犯的刑場一般是“市”,這一場所具有的公開性契合了官府明刑立威的企圖。既然如此,那么神龍元年張易之兄弟為何不梟首于市,而是梟首于天津橋南呢?
為此,筆者搜羅了唐代前期洛陽城內(nèi)死刑執(zhí)行的事例。唐前期洛陽城內(nèi)行刑場所有“天津橋南”、“都亭驛前街”與“市”三處。都亭驛與市頗為類似,其行刑方式為“斬”。而“天津橋南”則為“梟首”,其特殊性反映在被梟首者的身份上。
《舊唐書》卷七八《張行成附族孫易之昌宗傳》記載:
(張易之)兄弟俱侍宮中,皆傅粉施朱,衣錦繡服,俱承辟陽之寵…武承嗣、三思、懿宗、宗楚客、宗晉卿候其門庭,爭執(zhí)鞭轡,呼易之為五郎,昌宗為六郎…則天春秋高,政事多委易之兄弟。
張易之兄弟是武則天晚年的寵臣,梟此二人首級于天津橋南是武則天晚年宮廷政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之相適應,為了達到最大化的宣示效果,表現(xiàn)在行刑方式上,天津橋南為“梟首”,而非都亭驛前街與市的行刑方式――“斬”。
二、天津橋的政治空間
唐前期洛陽城中,天津橋與中橋是溝通洛水南北最為重要的兩處津梁。天津橋是連接洛水北岸宮城皇城與洛水南岸街坊之間的要道。中橋則是洛陽城東部連接南北兩市與街坊的重要橋梁。兩橋平素車馬行人川流不息,成為迎送、游玩等社會活動的代表性場所,是洛陽都市生活的重要景觀。但天津橋與中橋之間的地位、功能其實是有差別的。
《大唐新語》記載:
則天朝,或羅告駙馬崔宣謀反者,敕御史張行岌按之…行岌懼,逼宣家訪妾。宣再從弟思競,乃于中橋南北,多致錢帛,募匿妾者,數(shù)日略無所聞。而其家每竊議事,則告者輒知之。思競揣家中有同謀者,乃佯謂宣妻曰:“須絹三百疋,雇刺客殺此告者。”而侵晨微服俟于臺側(cè)。宣家有館客姓舒…通于告者…思競素重館客,館客不之疑,密隨之行,到天津橋,料其無由至臺,乃罵之曰:“無賴險獠,崔宣破家,必引汝同謀,汝何路自雪?汝幸能出崔家妾,我遺汝五百縑,歸鄉(xiāng)足成百年之業(yè);不然,殺汝必矣。”
崔宣宅第,現(xiàn)不可考。武周時期洛陽城定鼎門街兩邊諸坊大部分是皇族、高官居住。推測武周神都時期駙馬都尉崔宣的宅第也當在定鼎街兩側(cè)諸坊。那么為何崔思競“于中橋南北,多致錢帛,募匿妾者”而非天津橋呢?這恰恰反映了洛陽城中天津橋與中橋之間地位、功能的差別。
首先,唐初洛陽城內(nèi)部存在著西部政治功能區(qū)與東部經(jīng)濟功能區(qū)的空間分化。中橋恰恰是洛水之上連接東部里坊街區(qū)最為便利的津梁,因此中橋南北人群往來活動頻繁,消息靈通。相對而言,天津橋固然當兩都交通之衢要,但政治意義不可忽視,不太可能成為“致錢帛,募匿妾者”的場所。所以居住在定鼎街兩側(cè)諸坊的崔思競選擇了在中橋南北懸賞“募匿妾者”,而非天津橋。
有趣的是,崔思競在中橋募而不得,卻在天津橋上叱恫了告密者,化險為夷。因為天津橋連接著皇城官署辦公區(qū)與南岸里坊居住區(qū),官員上朝、就署多經(jīng)天津橋。所以才有崔思競守株待兔在御史臺側(cè),待館客告密返回時,尾隨至天津橋大罵的情形。
總而言之,天津橋與中橋之間地位、功能的差異,其實是唐初洛陽城西部政治功能區(qū)與東部經(jīng)濟功能區(qū)在空間分化上的投影。通過考察唐前期洛陽城天津橋與中橋的地位、功能差異,洛陽城內(nèi)部空間的相互連接與人群往來有了一定程度地顯現(xiàn)。梟首天津橋南的展示對象與感受群體亦得以明晰,主要是出入宮城、皇城官署的官員。
《唐兩京城坊考》云:“宮城在皇城北,因隋名曰:紫微宮…其崇四丈八尺,以象北辰藩衛(wèi)”;实蹤(quán)力的核心空間――宮城,在此成為了北極星中心星座――紫微宮在地面上的投影。貫穿都城的洛水將宮城皇城與民坊一分為二,這象征著天上的河漢。宮城是皇帝權(quán)力日常行使的核心空間,皇城是實現(xiàn)皇帝權(quán)力的中央官署的集中分布區(qū),洛水將它們與南岸民坊分隔了開來。正對端門的“天漢之津”――天津橋,作為溝通宮城、皇城與洛水南岸民坊的關(guān)鍵津梁,它的南北兩岸也成為皇帝與民眾實現(xiàn)空間接觸的中間地帶。
提及皇帝與民眾之間的空間接觸,不得不留意上陽宮。自儀鳳四年上陽宮成,高宗晚年常居此聽政。武則天也經(jīng)常青睞此地。對此,尚書左仆射劉仁軌,謂侍御史狄仁杰曰:“古之陂池臺榭,皆在深宮重城之內(nèi),不欲外人見之,恐傷百姓之心也。韋機之作,列岸修廊,在于 堞之外。萬方朝謁,無不睹之。此豈致君堯舜之意哉?”。“不欲外人見之,恐傷百姓之心”,一方面道出了以往皇帝與民眾進行接觸的空間阻隔;一方面也揭示出瀕臨洛水的上陽宮與民眾空間容易產(chǎn)生直接接觸。因此,唐前期天津橋周邊成為了皇帝與官員、民眾進行接觸的政治空間。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四記載:“乙巳,幽州節(jié)度使張守圭斬契丹王屈烈及可突干…梟屈烈、可突干首于天津之南。”在皇帝與官員、民眾接觸交流的政治空間內(nèi)懸掛敵酋首級,對皇帝而言是治國功績的夸耀與統(tǒng)治權(quán)威的展示;對官員、民眾而言,屈烈、可突干作為邊境動亂的主導人物,梟其首于天津橋南是大唐國力與功業(yè)的展示,敵酋首級激發(fā)了官員與民眾的自豪感與認同感,而皇帝的權(quán)威與統(tǒng)治的秩序也在梟首“儀式”中,通過官員、民眾的情感表達得到了強化。
與之類似,《舊唐書》記載:“(至德二年冬十月)壬戌,廣平王入東京,陳兵天津橋南,士庶歡呼路側(cè)。陷賊官偽署侍中陳希烈、中書令張 等三百余人素服待罪”。安史之亂對唐帝國的統(tǒng)治權(quán)威造成了不小的打擊,東都的收復無疑有助于中央權(quán)威和帝國統(tǒng)治的提升,這一瞬間在天津橋南的場景中被戲劇化地表現(xiàn)了出來。雖然在天津橋周邊的政治空間里并無梟首“儀式”,但“陳兵天津橋南”、“士庶歡呼路側(cè)”、“陷賊官素服待罪”卻構(gòu)成了富于儀式性意味的場景。意氣風發(fā)的親王,威風凜凜的將軍,鎧甲嚴明的士兵表達著中央統(tǒng)治的威嚴,素服待罪的偽官表達著對中央權(quán)威的屈服,歡呼圍觀的士庶民眾表達著對帝國統(tǒng)治的擁護。在天津橋周邊的政治空間中表達自己意志的同時,他們也成為他人行為、意志的感受者。帝國的統(tǒng)治與中央的權(quán)威在這一戲劇化的場景中得到直觀地恢復提升。
因此,通過梟首于天津橋南這一“儀式性”的行刑方式,皇帝與官員、民眾的意志在此政治空間內(nèi)接觸交流,成為梟首“儀式”的表達者與感受者,影響著政治秩序與社會秩序,從而使得梟首示眾的展示威懾效果達到了最大化。這突出地反映在張易之兄弟的梟首事件中。
《舊唐書》卷九十一《桓彥范傳》記載:“斬易之、昌宗于廊下,并就第斬其兄汴州刺史昌期、司禮少卿同休,并梟首于天津橋南。士庶見者,莫不歡叫相賀,或臠割其肉,一夕都盡”。如前所述,端門外連接洛水南北兩岸的天津橋是兩都交通的關(guān)鍵津梁,官員多上下天津橋往返于衙署與宅邸,尤其是武周時期親王、公主、武氏一族、權(quán)臣集居于天津橋南定鼎門街兩側(cè)諸坊。圍繞天津橋,他們與皇帝一起形成了接觸交流的政治空間。通過張易之兄弟梟首于天津橋南,武周終結(jié)與李唐復立――這一關(guān)乎皇帝權(quán)力更迭與核心統(tǒng)治秩序變動的政治事件得到了血淋淋地展示。親王、公主、權(quán)臣、普通官員、士庶視覺性地感受到了皇帝權(quán)力的更迭以及李唐皇帝的權(quán)威。這種視覺性的權(quán)力感受隨著感受者的身份,滲入到社會的階層性秩序當中,皇帝權(quán)威由此在各個階層當中得到表達與感受。在這種儀式性的展演過程中,皇帝的權(quán)力與權(quán)威得到了多方位的確立、維持與實現(xiàn)。
綜上可知,作為溝通宮城、皇城與洛水南岸民坊的關(guān)鍵津梁,唐初天津橋周邊成為了皇帝與官員、民眾進行接觸交流的政治空間。通過梟首于天津橋南這一“儀式性”的行刑方式,皇帝與官員、民眾的意志在此政治空間內(nèi)接觸交流,成為梟首“儀式”的表達者與感受者,影響著政治秩序與社會秩序,從而使得梟首示眾的展示威懾效果達到了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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