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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

法律服務合同

時間:2024-06-11 18:35:37 服務合同 我要投稿

法律服務合同(共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fā)重視,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務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律服務合同(共15篇)

法律服務合同1

  甲方:

  乙方:

  地址:____,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fā)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fā)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fā)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yè)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__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fā)票。

  乙方戶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guī)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_mail: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郵政編碼:

  電話: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yè)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yè)。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候麗霞、孫明哲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2、固定走訪式制度

  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周內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訪,了解情況,現場辦公,溝通有無。

  3、臨時性走訪制度

  為及時、迅速協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jié)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脫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商解決。

  4、集體協作式制度

  該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托,指派其他專業(yè)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托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jiān)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與他方之間的協議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議范本;

 。5)審閱、修改協議、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guī)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與他方發(fā)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yè)務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業(yè)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yè)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授權發(fā)表律師聲明;

 。15)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2.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參與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2)參與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3)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4)為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3.重大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fā)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yè)規(guī)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務費用為每年陸十萬元人民幣(¥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幣。

  2、涉及甲方的訴訟、仲裁等,乙方將依據________省物價局、________省司法廳[________價發(fā)(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市發(fā)改委[大發(fā)改收費字(________)________號]規(guī)定的《________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下限收費標準收取,特殊案件,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3、對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公司并購、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等有效工作時間在16小時以上的法律事務所需費用,按優(yōu)惠原則,由雙方另外協商收取。

  4、對于本協議項下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支付方式,采取分兩次等額支付,即簽訂協議之日起七天內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內再付元。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市內四區(qū)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八、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xù)簽;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zhí)業(yè)規(guī)范的;

  8.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zhí)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yè)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法律服務合同3

  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甲方:成都市**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qū)府城大道西段xxx號xxx谷xx號樓x層,電話:028—8531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fā)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fā)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fā)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yè)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fā)票。

  乙方戶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13***0432077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guī)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成都市高新區(qū)

法律服務合同4

  合同編號:13888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qū)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yè)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qū)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zhí)行與執(zhí)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yè)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轉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qū)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3。乙方進行轉委托時對受托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zhí)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復印費、查閱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zhí)行到甲方帳上后,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zhí)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zhí)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zhí)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zhí)行到甲方帳上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2)甲方發(fā)現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包括但不限于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托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托的授權,并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征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制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制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zhí)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托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后出版圖書或制作音像制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yè)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zhí)業(yè)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后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裝盒上標注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于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于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托的受托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zhí)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zhí)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fā)布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xù)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zhí)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責任的范圍: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不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業(yè)主信息、資質證明、報告、說明、往來函件、公證文件等,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統稱為保密資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訴狀、仲裁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執(zhí)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關委托協議,包括委托協議中委托價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為工作便利而從甲方處獲取的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義務保證”保密資料”不經甲方或關聯公司授權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士披露。

  乙方承諾保密資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保密資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權力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料,乙方將: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料,乙方將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資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資料:

  1、乙方已經或將要從公開渠道獲取的且已公開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

  2、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該第三方對該等信息的擁有不是由于違反了其對其他方的保密義務的結果。

  五、若乙方或項目有關人員違反本函的保密義務,乙方和案件有關人員須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的應就其每次的泄密行為向甲方支付_______萬元賠償金;

  2、如若因為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_______萬元,按甲方的實際受到損失補償;

  3、賠償金應于泄密行為發(fā)生后_______日內支付。

  六、如果雙方終止委托代理協議,乙方要迅速返還給甲方從甲方處獲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書面資料。

  不得保留整個文件或其部分內容的任何復印件、摘錄或其他任何復制品。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zhí)業(yè)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yè)務收費辦法》的規(guī)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托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zhí)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zhí)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zhí)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zhí)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guī)定交納并由乙方按照規(guī)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fā)生額向乙方另行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xù)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認。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7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guī)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yè)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fā)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fā)票在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fā)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8

  甲方:____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 ____ 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就甲方聘請乙方為青島 ____ 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項目法律盡職調查事項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事宜,經友好協商如下:

  第一條 法律服務團隊

  乙方指派律師汪 __ 為青島 ____ 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項目法律盡職調查事項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在法律服務過程中,乙方變更律師服務團隊律師應當征詢甲方同意。

  第二條 法律服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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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據甲方的商業(yè)意圖對青島 ____ 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責任調查,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并對法律盡職調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提出分析意見和應對建議;

  2、在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后,如有需要,乙方對項目進行補充調查,并對補充調查的情況再次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3、根據甲方的要求,參與因項目盡職責任調查而召開的各方溝通會議、中介機構協調會議等;

  4、就甲方不時提出的與項目相關的問題給予口頭或書面的咨詢意見;

  5、其他:無。

  (二)工作對接

  1、甲乙雙方指定如下專人對接具體工作。非甲方指定專人與乙方聯系工作的,乙方應與甲方指定專人進行事前確認,經甲方指定專人同意后方可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2、甲方指定對接人:汪 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com。

  乙方指定對接人:劉 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com。cn。

  第三條 法律服務期間

  1、本合同項下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2、法律盡職調查應根據甲方通知的時間啟動,在 30 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并在完成調查后 15 個工作日內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如發(fā)生補充盡職調查,調查和報告出具期限以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的要求為準。

  第四條 律師費及支付

  1、律師費共計:貳拾萬元人民幣;該筆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50%,在乙方提供《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并完成本合同項下全部工作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50%。每次付款前,乙方應提供與該次付款等額的合法發(fā)票。

  2、上述費用包含稅費以及提供本合同項下全部服務所需的交通費、辦公費等所有費用。如果乙方在辦理該項目過程中需赴上海市(包括該市下屬的區(qū)、縣、村)之外,發(fā)生的交通費及住宿費等差旅費按照實際發(fā)生金額支付,但最高不超過壹萬元人民幣,差旅費在乙方提供合法發(fā)票后支付。

  3、本合同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以下銀行賬戶:

  開戶名:上海 ____ 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帳號: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向乙方陳述已經了解的項目情況及相關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

  3、其他:無。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認真、盡職、及時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對失職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2、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和甲方委托授權的范圍進行服務,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3、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對在服務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業(yè)務秘密,予以嚴格保密;

  5、乙方對甲方業(yè)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相關原始證據、原始文件、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并應當在服務結束后及時歸還;

  6、乙方指派的經辦律師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7、在本合同期限內不調整律師費標準。

  8、其他:無。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終止合同,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如果甲方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應當按照乙方已經執(zhí)行并經甲方認可的工作小時數結算律師費用,費率為無元人民幣/工作小時,但最高不超過本合同律師費率的【80】%;除此之外,雙方在此情況下互不承擔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本合同一方違約,應當按照守約方的要求及時糾正違約行為,并對違約造成的對方損失給予賠償。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執(zhí)行與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準。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zhí)貳份,乙方執(zhí)貳份。

  2、其它

  3、附件:

 。1)《盡職調查保密承諾書》;

  (2)《廉潔合作協議》、《無不正當關系承諾函》。

  茲證明雙方簽訂如下:

  甲方:____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 ____ 律師事務所

  公司名稱:(章) 公司名稱:(章)

  辦公地址:辦公地址:

  郵 編:郵 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 真:傳 真:

  無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正楷):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正楷):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時間:

  附件 1:盡職調查保密協議 盡職調查保密協議

法律服務合同9

  委托人(甲方):

  地 址:電話: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地 址:電話:

  乙方開戶銀行及帳號:浙江南潯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20100010653769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處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事務”):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第 審

  訴訟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審的,不包含執(zhí)行委托和上訴委托;委托二審的,不包括執(zhí)行和再審。

  (2)甲方與 案的訴前調查。

 。3)甲方與 已生效判決/裁決的申請執(zhí)行代理。

  (4)甲方與 之糾紛的非訴訟調解。

  (5)關于 事件/項目的咨詢 /談判 /出具法律意見書 /起草或審查合同。

  二.委托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項范圍(具體以委托書為準):

  (1)一般代理(訴訟/仲裁),僅為程序代理,無實體處分權。

 。2)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的特

  別授權訴訟/仲裁代理。

  三.承辦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

  它律師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事務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評

  估、論證、公證等)都可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機構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

  體狀況等)無法繼續(xù)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重新安排律師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完成合同義務;如果甲方書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律師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

 。1)計件收費方式,本事務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

  寫¥元.如果提起反訴或者遭致反訴,按照反訴標的計算新增律師費。

 。2)分階段/績效/目標收費方式:,在沒有按照約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師費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師費的支付與結算:

  律師費僅僅是指支付給乙方即律所的經營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律師費,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計件收費方式的,于本合同簽訂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計件收費方式的,于本合同簽訂之當日首付人民幣¥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條的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六、其它費用的支付與結算

  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理直接費用部分,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預付人民幣¥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務或此預付款用盡后憑票據按實報銷。

 。2)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支間接費用部分,實際發(fā)生時由律師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緊急情況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費用墊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內)按實單獨結算。

  七、發(fā)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師費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fā)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或者(3)種辦法支付的向甲方報銷相關費用時,應當提供相關票據憑證或者正式稅務發(fā)票。

  八、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權行事,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律師無權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客戶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師接替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師對因案件代理關系而獲取的甲方隱私和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提供虛假證據,不得虛假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的資料、真實性的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住址、聯系方式等,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如期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的規(guī)定相沖突。甲方的訴訟目的和訴訟要求,應當合法、合情、合理。

  十、證據和財物

 。1)乙方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不收取或者代為保管證據原件;因庭審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親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證據原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本事務完成后甲方要求返還的,除依法應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由其歸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請取回。重要證據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收取歸卷的,須在提供證據時,向法庭或者仲裁機構說明情

  況和原因,并經其許可案件審理結束后申請取回。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zhí)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財物,所有權屬于甲方,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第十條所述的證據和財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甲方委托乙方代為保管,本條內容即視為保管合同內容,雙方保管合同關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發(fā)生為條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過30天。

 。1)甲方未要求歸還證據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機關必須留存歸檔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財物,甲方拒絕接受或者未予響應的;或者雖予響應但一

  直未來領取的;或者因甲方變更聯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無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為保管證據或財物期間,認為必要時可自行決定將該證據或財物移送公證機關提存,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管期限屆滿(自乙方書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計)后,乙方對所保管的證據和財物可作任意處分而不再負任何責任。但所保管的財物是人民幣現款的,應在甲方于任何時候主張權利時,歸還本金余額,不計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產生的各種合理費用,甲方未予清償的,乙方有權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留置處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財物中的現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十三、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fā)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xù)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如上訴、再審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務

  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zhí)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消訴訟、駁回起訴、不予起訴、撤銷案件、執(zhí)行中止或終止裁定書;如一審委托不包括執(zhí)行和上訴代理。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解除委托關系;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或者達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書制作;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消滅或終止或者其他客觀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一律不予退還。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逾期超過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費用支付逾期超過三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有違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的規(guī)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fā)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證據或者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約定以計件方式收費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以計時方式收費的,按解除時的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律師費;以分階段/績效/目標/風險方式收費的,按實際所處的階段或績效或者目標或者風險結算律師費。

  十七、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律師費或經乙方書面提示而超過30天未給予律師報銷其它費用(約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另行支付延遲支付違約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zhí)業(yè)或其它過錯(限于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八、訴訟風險提示告知和委托人(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以及非虛假訴訟的承諾

  乙方和乙方律師已經在簽訂本合同前將委托的法律事務的訴訟風險已經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師根據甲方陳述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托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乙方和律師提交的取保候審申請書、提供的有關法律意見或者發(fā)表的辯護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公安、司法機關就一定能給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審、從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免于處罰或者無罪等有利的結果。

  甲方即委托人(當事人)對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并承諾對進行虛假訴訟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十九、免責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或提供虛假證據進行虛假訴訟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師免責。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xù)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快件、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較為合適的送達方式。

  二十二、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就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發(fā)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南潯司法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潯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三、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二十四、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并由甲方實際支付了約定的律師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定之日起至本事務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10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或事務,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承辦本案或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yè)人員、

  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查詢工商檔案等)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

  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guī)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

  仍應按第四條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yè)收費的規(guī)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 。

  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上述代理費不包括辦案費用;辦案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甲方預交元或者雙方約定包干元;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調查費以及其他可能發(fā)生的費用;代理費和辦案包干費用一經收取,除有特別約定外不予退還;

  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guī)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乙方明文規(guī)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

  地址:南京市龍蟠中路216號金城大廈8樓郵編:210002電話:025-58785588傳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帳號:125904701610301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龍蟠中路支行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zhí)行。

  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

  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

  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

  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

  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xù)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xù)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zhí)行。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1

  委托方:

  受托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

  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guī)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代表職工或企業(yè)與有關部門談判、向相關當事人發(fā)送律師函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fā)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

  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fā)生了必要的訴訟,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zhí)業(yè)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 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zhèn)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 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xù)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協議所規(guī)定之專業(yè)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 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yōu)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guī)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yōu)惠(如果收費規(guī)定允許),如無收費規(guī)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yōu)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3

  投資基金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

  甲方(委托人):

  住所: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yè)執(zhí)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聯系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

  住所: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XX編碼:______

  聯系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鑒于:甲方系在注冊成立的民營企業(yè)。乙方系經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yè)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yè)發(fā)展,乙方現將在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fā)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yè)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注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二、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yè)秘密。

  三、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

  四、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系、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咨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五、費用收取

  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并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yè)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后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于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4

 。ㄒ韵潞喎Q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聘(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xx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fā)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xx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xx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法律服務合同15

  委托人(甲方):

  地址: 電話:

  受托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甲方委托乙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糾紛一案

  2、委托權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 )項范圍:

  (1)一般訴訟/仲裁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即代為參加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并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等權限;

  (3)代為參加執(zhí)行、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執(zhí)行和解、代收取執(zhí)行款項并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等權限。

  3、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 律師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它律師協助完成;

  (3)若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xù)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律師費: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為:先預收 元,剩余的代理費數額按照判決數額的. ﹪收取(不含預收律師費)。

  5、其它費用:雙方約定:市內交通、文印費用按 元包干使用(異地交通、住宿、通訊、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另按實際支出結算)。

  6、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遵守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

  (5)律師無權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等規(guī)定相沖突。

  8、證據和財物:

  (1)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權屬于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已由其歸卷的外,可由律師歸還甲方。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zhí)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財物,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甲方。甲方拒絕接收、或因無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間的費用及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計利息及意外損失。

  9、完成受托事務: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zhí)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銷訴訟、駁回起訴、執(zhí)行終止裁定書;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

  10、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十五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的規(guī)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托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fā)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中(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甲方應當全額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11、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師費及其它費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三另行支付滯納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zhí)業(yè)或其它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3)簽訂本合同后,在甲方未著手辦理委托事務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計收違約金;甲方已著手辦理的,應當全額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12、不保證:乙方和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托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13、其他約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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