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公司買賣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飼料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飼料基本情況
產品許可情況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
第二條質量要求
1.飼料產品不得使假、摻雜,符合飼料標簽的質量指標和《飼料衛(wèi)生標準》等安全衛(wèi)生要求,絕不含有違禁添加物質。
2.其他質量要求。
第三條交付方式
1.付款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項執(zhí)行:
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貨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乙方付款后,甲方應開具銷售憑證。
簽約后在簽約地點以現金支付,甲方給乙方開具銷售憑證。
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2.交貨方式及期限
選擇下列第項執(zhí)行:
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甲方于 年 月 日送貨給,運輸方式。運費由方承擔。送貨地點。
乙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點提貨。
其他交貨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驗收
1.甲方交貨時必須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規(guī)范的產品標簽。
2.乙方應核對產品標簽、質量合格證和清點數量。
第五條保險。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飼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違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條或產品中含有違禁添加物質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物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本合同標的物為
3、乙方承諾如下:
(1)乙方在十月一號之前發(fā)雞苗。
(2)乙方喂養(yǎng)一個月,體重不得小于六兩。
(3)乙方給雞苗做全部疫苗,以后甲方喂養(yǎng)的存活率在95%以上。
(4)雞蛋顏色為褐色。
(5)免費提供養(yǎng)殖技術,后期技術問題有技術員幫忙解決,上門服務免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至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雞苗,由乙方送雞苗至
4、乙方送雞苗途中發(fā)生的損毀等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5、乙方將雞苗送至合同約定的地點后,甲方檢驗后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雞苗到后,乙方點數壹仟只六兩以上的雞苗。
(2)雞苗不合格(包括雞苗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雞苗、退雞苗,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
五、貨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總額的50%作為定金。
23、乙方在收款時應提供相應金額的合法發(fā)票。
六、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前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xù)履約,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的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并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不能付款部分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制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保修期限及責任
八、其他約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fā)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后,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fā)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并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十、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關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范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說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證明、對帳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態(tài)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于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帳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 簽約負責人:
公司買賣合同3
xx年9月1日,申請執(zhí)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請執(zhí)行被執(zhí)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我院于當日立案。
該案與(xx)西鐵執(zhí)字第32號案系同一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系同一人,訴訟標的為同一標的,由于(xx)西鐵民初字第39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分了兩個階段,所以申請人分了兩次向我院申請執(zhí)行。承辦人將兩案合并執(zhí)行。
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根據我院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xx)西鐵民初字第39號民事調解書,于次日前往被執(zhí)行人處向被執(zhí)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達了執(zhí)行通知書和傳票。該公司負責人馬均利來后,其強調外面拖欠他們公司有3200余萬元的債務,拖的公司現在經營困難,本來用于還債的錢由于沒到位,所以無法履行債務。承辦人對其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被執(zhí)行人答應一旦有貨款到賬就履行。但被執(zhí)行人自動履行了20萬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執(zhí)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債務,承辦人對其銀行賬戶進行了查詢并凍結了其銀行存款,并將44萬元存款劃至法院賬戶。共計到賬66萬元。將32號案件的執(zhí)行款567495.80元發(fā)還申請執(zhí)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至此,(xx)西鐵執(zhí)字第32號案強制執(zhí)行終結。
執(zhí)行
對于(xx)西鐵執(zhí)字第35號案的500000元執(zhí)行標的,承辦人多次到被執(zhí)行人處執(zhí)行未果。被執(zhí)行人在執(zhí)行過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債權人民幣40萬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達了履行債務通知書。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對40萬元到期債務沒有提出異議,而又不按通知履行義務。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決定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強制執(zhí)行,次日向第三人送達了強制執(zhí)行的民事裁定書和執(zhí)行通知書。經過對第三人的法制宣傳教育,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請執(zhí)行人履行了到期債務40萬元。承辦人隨后從被執(zhí)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將剩余執(zhí)行款及遲延履行金20xx元追回,共計502000元。已將執(zhí)行款502000元發(fā)還申請執(zhí)行人。
評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執(zhí)行第三人債務執(zhí)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點是被執(zhí)行人用自己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欠債務時,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法院在執(zhí)行這類案件時,應根據被執(zhí)行人的申請,通知第三人向申請執(zhí)行人履行到期債務。如果第三人提出異議,法院則應進行審查,審查中異議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沒有提出異議的,法院可以對其進行強制執(zhí)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百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請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zhí)行人履行債務。該第三人對債務沒有異議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zhí)行。
通過對以上法條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執(zhí)行主要有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被執(zhí)行人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本案中申請執(zhí)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請執(zhí)行后,我院依法立案執(zhí)行。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沒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請執(zhí)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執(zhí)行人財產線索中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筆到期債權。此案具備了執(zhí)行第三人到期債權的首要條件。
其次,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執(zhí)行必須是依申請執(zhí)行人或被執(zhí)行人申請方可執(zhí)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動通知第三人履行債務。本案被執(zhí)行人在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了執(zhí)行第三人到期債權,至此,執(zhí)行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兩個重要條件已經達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發(fā)出了執(zhí)行通知書。
第三,法律規(guī)定十五日內第三人不提出異議,也不履行債務的,法院有權裁定強制執(zhí)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達執(zhí)行通知書后,其在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但又不履行其債務,故法院裁定對其強制執(zhí)行。在法院執(zhí)行過程中第三人反映其與被執(zhí)行人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暫緩執(zhí)行。本院合議認為法院在強制執(zhí)行前已經書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時間向法院提出異議,因為法院在執(zhí)行過程中不受理審查案件的實體問題,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內提出了異議,則該代位執(zhí)行程序終結。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間向法院提出異議,因此本院應繼續(xù)強制執(zhí)行,對異議不做審查。
代位執(zhí)行制度是民法理論中為保障債權實現而設立的一種制度,由于這一制度具有在被執(zhí)行人無財產執(zhí)行的情況下,擴大被執(zhí)行人可執(zhí)行財產的范圍,在判決書所確定的執(zhí)行對象以外,依據申請執(zhí)行人或被執(zhí)行人的申請,執(zhí)行案外第三人的財產,從而不僅有利于債權人實現債權,也有利于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
公司買賣合同4
【裁判摘要】
一、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有違約行為的一方當事人請求解除合同,沒有違約行為的另一方當事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當違約方繼續(xù)履約所需的財力、物力超過合同雙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獲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備繼續(xù)履行的條件時,為衡平雙方當事人利益,可以允許違約方解除合同,但必須由違約方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以保證對方當事人的現實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減少。
二、在以分割商鋪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中,買方對商鋪享有的權利,不同于獨立商鋪。為保證物業(yè)整體功能的發(fā)揮,買方行使的權利必須受到其他商鋪業(yè)主整體意志的限制。
原告:江蘇省南京新宇房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該公司總經理。
被告:馮玉梅。
原告江蘇省南京新宇房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宇公司)因與被告馮玉梅發(fā)生商鋪買賣合同糾紛,向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訴稱:被告與原告簽訂商鋪買賣合同一份,購買原告開發(fā)建設的時代廣場第二層一間商鋪。被告付清了購房款,原告也已將該商鋪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 18日,在時代廣場租房的江蘇嘉和百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和公司)因經營不善,遭到哄搶后倒閉,各小業(yè)主經營的商鋪也隨之關門停業(yè)。當年12月,購物中心又在時代廣場開業(yè)。由于經營成本過高,各小業(yè)主不服從物業(yè)管理,不交納物業(yè)管理費,購物中心也于20xx年1月停業(yè)。時代廣場的兩度停業(yè),引起大部分業(yè)主不滿,紛紛要求退掉購買的商鋪,還與原嘉和公司的債權人一起到處集體上訪。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政府出面協調,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鋪。其間,原告的股權經歷二次調整。新的股東認為,前兩次停業(yè),是經營者選擇的經營方向與方式不對造成的,因此決定將原經營衣帽箱包等項目,改變?yōu)榻洜I高檔消閑娛樂等綜合性項目;將原來的市場鋪位式經營,改變?yōu)榻y一經營。為此,原告開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鋪,對時代廣場重新布局。目前時代廣場中150余家商鋪,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戶邵姓業(yè)主,時代廣場開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業(yè)主經營的精品商鋪區(qū)不復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復。由于這兩家業(yè)主不退商鋪,時代廣場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構成情勢變更。請求判令解除被告與原告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被告將所購商鋪返還給原告,以便原告能夠完成對時代廣場的重新調整。原告除向被告退還購房款外,愿意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原告提交以下證據:
1.商鋪買賣合同,用以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著商鋪買賣關系;
2.物業(yè)交接記錄,用以證明原告已將商鋪交付給被告;
3.新街口公安派出所告示,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前兩次開業(yè)后秩序混亂,無法正常經營;
4.新宇公司會議紀要,用以證明原告始終在努力處理各位業(yè)主反映的問題;
5.情況說明及統計,用以證明大部分業(yè)主因不滿時代廣場的混亂經營狀況,提出退商鋪的要求;
6.玄武區(qū)會議紀要,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存在的問題已經引起當地政府重視,政府部門參與協調;
7.關于商鋪商業(yè)氛圍的改善意見和建議,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內商鋪經營狀況不佳的原因,以及進行重新調整的必要性;
8.南京市外經委通知,用以證明原告的股東已作過調整;
9.原告致被告的函件,用以證明原告向被告提出過解除合同的請求及理由;
10.時代廣場現狀照片,用以證明時代廣場已全面停業(yè),原分割各商鋪的幕墻均已拆除,正在對全面布局重新調整;
11.物品清單及公證書,用以證明原告將被告商鋪內的物品進行清點后,拆除了該商鋪的玻璃幕墻。
被告辯稱:被告與原告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應當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后,被告按約交清全部購商鋪款,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商鋪。原告的股東變更,不應影響被告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時代廣場經營不善,也不能成為原告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原告請求解除商鋪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該訴訟請求應當駁回。
被告未提交證據。
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新街口地區(qū)是南京市最繁華、最集中的商業(yè)區(qū)域。位于新街口東北角中山路18號以南的時代廣場,是原告新宇公司開發(fā)建設的商業(yè)用房。該建筑物為地下一層、地上六層,總面積6萬余平方米。地上第一、二、三層約6000平方米的部分區(qū)域,被分割成商鋪對外銷售給150余家業(yè)主,其他建筑面積歸新宇公司自有。1998年10月 19日,新宇公司與被告馮玉梅簽訂了一份商鋪買賣合同,約定:新宇公司向馮玉梅出。售時代廣場第二層編號為2B050的商鋪,建筑面積22.5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價 16 363.73元,總價款368 184元,10月22日前交付,交付后三個月內雙方共同辦理商鋪權屬過戶手續(xù)。1998年10月26日,上述合同在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登記。合同簽訂后,馮玉梅按約支付了全部價款。1998年11月3日,新宇公司將2B050號商鋪交付馮玉梅使用,但一直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1998年,原告新宇公司將時代廣場內的自有建筑面積租賃給嘉和公司經營。 1999年6月,嘉和公司因經營不善停業(yè)。同年12月,購物中心又在時代廣場原址開業(yè)。20xx年1月,購物中心也停業(yè)。這兩次停業(yè),使購買商鋪的小業(yè)主無法在時代廣場內正常經營,部分小業(yè)主以及嘉和公司的債權人集體上訪,要求退房及償還債務。在此期間,新宇公司也兩次變更出資股東。新宇公司的新股東為盤活資產、重新開業(yè),擬對時代廣場的全部經營面積進行調整,重新規(guī)劃布局,為此陸續(xù)與大部分小業(yè)主解除了商鋪買賣合同,并開始在時代廣場內施工。20xx年3月17日,新宇公司致函被告馮玉梅,通知其解除雙方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3月27日,新宇公司拆除了馮玉梅所購商鋪的玻璃幕墻及部分管線設施。6月30日,新宇公司再次向馮玉梅致函,馮玉梅不同意解除合同。由于馮玉梅與另一戶購買商鋪的邵姓業(yè)主堅持不退商鋪,新宇公司不能繼續(xù)施工,6萬平方米建筑閑置,同時馮、邵兩家業(yè)主也不能在他們約70平方米的商鋪內經營。新宇公司為此提起訴訟。
根據原告新宇公司的申請,法院委托南京大陸房地產估價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對被告馮玉梅所購商鋪的現行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報告確認,該商鋪在20xx年3月3日的價值為531 700元。
審理中,法院主持了調解。原告新宇公司認為,為使時代廣場真正發(fā)揮效益,經營方向和方式必須改變,不可能保留商鋪式經營。如果被告馮玉梅與案外人邵家再在時代廣場內經營商鋪,將影響時代廣場內新格局下的整體經營。為此,新宇公司不僅愿意給馮玉梅退還全
額購商鋪款,還愿意以承擔逾期辦理產權登記過戶手續(xù)違約金的名義,給馮玉梅補款48萬元,用于補償馮玉梅的經濟損失。馮玉梅認為,時代廣場走到今天這一步,責任全在新宇公司,與己無關;新宇公司愿意給付的款項,不夠彌補自己的損失;新宇公司如果真愿意解除商鋪買賣合同,應當按每平方米30萬元的價格給予賠償。新宇公司認為,全南京市任何一處房產均無30萬元一平方米的價格,馮玉梅提出難以令新宇公司接受的賠償價格,表明其根本不想解決糾紛;這個糾紛不解決,時代廣場固然不能竣工,馮玉梅也別想經營。由于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己見,調解未果。
本案應解決的爭議焦點是:商鋪買賣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還是應當解除如果解除,應當在什么條件下解除
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薄耙婪ǔ闪⒌暮贤,受法律保護!痹嫘掠罟九c被告馮玉梅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合同簽訂后,馮玉梅履行了給付價款的義務,新宇公司也將商鋪交付給馮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經營不善,致使時代廣場兩次停業(yè),該廣場內的整體經營秩序一直不能建立,雙方當事人通過簽訂合同想達到的營利目的無法實現,這是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沒有預料也不希望出現的結局。合同法第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钡诹鶙l規(guī)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痹嫘掠罟驹诨厥樟舜蟛糠謽I(yè)主的商鋪后,擬對時代廣場重新進行規(guī)劃布局,爭取再次開業(yè)。被告馮玉梅堅持新宇公司必須按每平方米30萬元的高價回收其商鋪,否則就要求繼續(xù)履行商鋪買賣合同。雖經調解,由于雙方當事人互不信任,不能達成調解協議,以至新宇公司的6萬平方米建筑和馮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鋪均處于閑置狀態(tài)?紤]到馮玉梅所購商鋪,只是新宇公司在時代廣場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間商鋪中的一間。在以分割商鋪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中,買方對商鋪享有的權利,不能等同于獨立商鋪。為有利于物業(yè)整體功能的發(fā)揮,買方行使權利必須符合其他商鋪業(yè)主的整體意志,F在時代廣場的.大部分業(yè)主已經退回商鋪,支持新宇公司對時代廣場重新規(guī)劃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時代廣場內不再具有商鋪經營的氛圍條件。馮玉梅以其在時代廣場中只占很小比例的商鋪,要求新宇公司繼續(xù)履行本案合同,不僅違背大多數商鋪業(yè)主的意愿,影響時代廣場物業(yè)整體功能的發(fā)揮,且由于時代廣場內失去了精品商鋪的經營條件,再難以通過經營商鋪營利,繼續(xù)履行實非其本意?紤]到時代廣場位于鬧市區(qū),現在僅因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互不信任而被閑置,這種狀況不僅使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受損,且造成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不利于社會經濟發(fā)展。從衡平雙方當事人目前利益受損狀況和今后長遠利益出發(fā),依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盡管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商鋪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盡管馮玉梅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沒有任何違約行為,本案的商鋪買賣合同也應當解除。
鑒于被告馮玉梅在履行商鋪買賣合同中沒有任何過錯,在商鋪買賣合同解除后,其因商鋪買賣合同而獲得的利益必須得到合理充分的補償,補償標準是
保證馮玉梅能在與時代廣場同類的地區(qū)購得面積相同的類似商鋪。原告新宇公司同意在商鋪買賣合同解除后,除返還馮玉梅原付的購房價款、賠償該商鋪的增值款外,還給馮玉梅補款48萬元,這一數額足以使馮玉梅的現實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減少,應予確認。
據此,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0日判決:
一、原告新宇公司與被告馮玉梅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馮玉梅給原告新宇公司返還時代廣場內編號2B050的商鋪,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交付;
三、原告新宇公司返還被告馮玉梅的商鋪價款368 184元,賠償馮玉梅商鋪的增值額163
516元,合計531 700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
四、原告新宇公司賠償被告馮玉梅逾期辦理房屋權屬登記過戶手續(xù)的違約金及其他經濟損失48萬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
本案案件受理費7867元、評估費 2650元,由原告新宇公司負擔。
一審宣判后,馮玉梅不服,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理由是:一、一審已經認定雙方之間的商鋪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但卻在既不是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也不存在法定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僅憑被上訴人提出的履行合同會對其重新規(guī)劃布局造成影響為由,就判決解除合法有效的合同,于法無據。二、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fā)生了不可預見的情況變更,致使合同的基礎喪失或動搖,或繼續(xù)維持合同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從而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本案不存在這種情況。首先,時代廣場整體長期歇業(yè)、巨額資金閑置,是被上訴人經營、管理不善,經營策略錯誤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其次,在開發(fā)、銷售和出租商鋪時,對因經營管理不善而導致資產閑置的風險,被上訴人應當預見,不屬于情勢變更原則所指的情勢。如果將這種商業(yè)風險歸類于變更的情勢,那么購房后房價下跌,上訴人也就可以以房價下跌、情勢變更為由要求被上訴人退房,那么契約的穩(wěn)定性及合同的誠實信用則無從談起。再次,即使繼續(xù)履行合同會給被上訴人帶來不利,這也是經濟交往中的正常損失,是被上訴人在訂約時應當預見的、且應當由其自己承擔的商業(yè)風險。繼續(xù)履行合同,不會出現顯失公平的后果。因此,本案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三、因被上訴人經營不善造成的后果,與上訴人之間沒有任何關系。即使為了維護被上訴人的利益,使其避免損失,也應當由被上訴人與上訴人自愿協商,通過公平買賣的辦法來解決,不能借助國家強制力來實現。一審為維護被上訴人的商業(yè)利益、公司利益,通過司法程序強制解除合同,是錯誤的。四、商鋪是上訴人的私有財產,不經上訴人許可,被上訴人無權對上訴人的私有財產進行估價。一審根據被上訴人的申請,委托估價師事務所對上訴人的商鋪進行估價,估價的結果令上訴人無法接受。被上訴人的48萬元,不能補償上訴人因此蒙受的損失。況且上訴人并未對一審法院提出退還房款、賠償增值款、追究違約責任等請求,一審法院在沒有當事人請求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違背了法律規(guī)定。綜上,一審判決適用法律不當,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被上訴人實際履行合同,為上訴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并負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被上訴人新宇公司答辯稱:一審依照合同法第五條、第六條作出解除雙方合同的判決是正確的。本案訟爭房屋已被拆除,事實上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一審并未適用情勢變更原則,也未維護被上訴人的商業(yè)風險和公司利益。在本案中,被上訴人同意向上訴人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足以保證上訴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二審應當維持原判。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確認一審查明的事實屬實。另查明,被上訴人新宇公司已取得本市中山路18號的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現正在對時代廣場進行整體布局調整的施工。
二審審理中,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被上訴人新宇公司表示,可以在本市同類地區(qū)為上訴人馮玉梅購買同等面積的門面房;馮玉梅要求,新宇公司應當在原地點給其安置同等面積的門面房,并給予經濟補償,或者在本市同類地區(qū)給其補償80平方米的門面房。因雙方各執(zhí)己見,致調解不成。后新宇公司表示,愿意在一審基礎上再給馮玉梅補償各種經濟損失20萬元。
二審應解決的爭議焦點是:1.一審判決解除合同是否正確2.在權利人沒有提出請求的情況下,一審在解除合同的判決中一并判決義務人給權利人賠償,是否符合程序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上訴人馮玉梅與被上訴人新宇公司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新宇公司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已構成違約,又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況下,將2B050商
鋪的玻璃幕墻及部分管線設施拆除,亦屬不當。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睆倪@條規(guī)定看,當違約情況發(fā)生時,繼續(xù)履行是令違約方承擔責任的首選方式。法律之所以這樣規(guī)定,是由于繼續(xù)履行比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或者支付違約金,更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但是,當繼續(xù)履行也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就不應再將其作為判令違約方承擔責任的方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贝藯l規(guī)定了不適用繼續(xù)履行的幾種情形,其中第(二)項規(guī)定的“履行費用過高”,可以根據履約成本是否超過各方所獲利益來進行判斷。當違約方繼續(xù)履約所需的財力、物力超過合同雙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獲得的利益時,應該允許違約方解除合同,用賠償損失來代替繼續(xù)履行。在本案中,如果讓新宇公司繼續(xù)履行合同,則新宇公司必須以其6萬余平方米的建筑面積來為馮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鋪提供服務,支付的履行費用過高;而在6萬余平方米已失去經商環(huán)境和氛圍的建筑中經營 22.50平方米的商鋪,事實上也達不到馮玉梅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目的。一審衡平雙方當事人利益,判決解除商鋪買賣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是正確的。馮玉梅關于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考慮到上訴人馮玉梅在商鋪買賣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沒有任何違約行為,一審在判決解除商鋪買賣合同后,一并判決被上訴人新宇公司向馮玉梅返還商鋪價款、賠償商鋪增值款,并向馮玉梅給付違約金及賠償其他經濟損失。這雖然不是應馮玉梅請求作出的判決,但此舉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也使當事人避免了訟累,并無不當。在二審中,新宇公司表示其愿給馮玉梅增加20萬元賠償款,應當允許。
據此,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于20xx年9月6日判決:
一、維持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第一、二、三項;
二、變更南京市玄武區(qū)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第四項為:被上訴人新宇公司賠償上訴人馮玉梅逾期辦理房屋權屬登記過戶手續(xù)的違約金及其他經濟損失68萬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
二審案件訴訟費7867元,由被上訴人新宇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公司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機械設備清單及價格
產品
名稱
規(guī)格
型號
數量
價格
序號
設備
金額
合計人民幣: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為產品制造商制定的質
量技術標準;
設備保修期為設備驗收合格后保修個月,在質保期內進行保修;
如甲方從乙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購進的備件及耗件由此引起的
設備系統故障不屬于保修范圍。
2、產品包裝:
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個工作日
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
6、定金:。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制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方負責辦
理,費用由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設備共同驗收,隨設備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為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guī)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后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fā)現收到的貨物與規(guī)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后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后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zhàn)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xù)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
部分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天內通知另一
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后
果,也可有雙方協議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yè)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
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五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后文件同樣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公司買賣合同6
購貨單位:_________
供貨單位:_________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guī)格、質量、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guī)格及費用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guī)定
1.交貨方式: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產品花色、品種、規(guī)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金。
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guī)定包裝價值__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guī)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的罰金。
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guī)格、質量或包裝的規(guī)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總值_%的罰金。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guī)定收貨。
甲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罰金。
甲方如未按規(guī)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fā)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guī)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副本_份。
訂立二手工程機械買賣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7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質量標準:乙方所購甲方產品屬于:定制產品。定制產品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封樣的產品質量指標執(zhí)行。
二、交貨時間、地點: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產品送至乙方指定的送貨地。
三、收貨與驗貨:乙方指定的收貨人1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收貨人2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乙方指定收貨人代表乙方收貨驗貨并簽發(fā)《收貨單》給甲方,作為雙方甲方交貨和雙方結算貨款的依據。乙方在收貨后日內自行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并向甲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逾期無書面質量異議,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質量異議期內提出書面質量異議,乙方應對貨物進行封存,甲乙雙方派員按約定的樣品質量標準委托乙方住所在地質監(jiān)部門進行質檢,按質檢提供報告結論解決。如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
四、付款時間、方式:乙方應在收貨后天內通過甲方提供的銀行帳號用電匯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甲方如未按約定的交貨期限和質量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物價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未交付貨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每逾期一日,按應交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未支付貨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甲、乙方如發(fā)生爭議糾紛,均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雙方在本合同以及相關憑證上的簽名和代表人,均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傳真件與正本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8
產方: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
經產、購雙方協商,訂閱本合同,共同遵照執(zhí)行。
1.產品數量:_________;單位:市斤、市畝
2.等級標準:
(1)一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內含自然水分不超過_________%,無霉變,黃稍不超過_________%,蟲蛀不超過______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_______%。
(2)二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水分不超過_________%,無霉變,黃稍、蟲蛀各不超過______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_______%。
(3)三等:色全紅,黃硝、蟲蛀各不超過_________%,破碎不超過_________%,掉把不限,身干潔凈,無霉壞變質。
(4)等外:等內不夠,無青椒,色紫紅或全紅,稍有花斑,身干潔凈,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5)青椒:色青不霉,身干潔凈,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3.收購價格:一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二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三等,每市斤_________角;等外,每市斤_________角;青椒,每市斤_________角。
4.交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只要符合驗級干度,分好級,即可交售,購方不準拒收。
5.交貨地點:本社收購點。各社收購的等內椒交外貿公司,等外椒與青椒交果品公司。
6.結算辦法:產方憑購方收購單據,到購方辦理開款。
7.工作責任:
產方:要保證將所訂椒干全部交售給購方。
購方:及時向產方結算兌現,產方所訂椒干保證全部收購。在收購中,嚴格掌握等級標準,不提級提價,也不壓級壓價。
8.違約處理:
(1)產方如由于自銷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訂產品數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按欠交數量總值罰款_________%,交付購方。
(2)購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訂立產品數量之前,無故拒收產方合格產品,購方應賠償產方拒收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按政策付給產方拒收部分的應獎化肥。
(3)當事人雙方都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9.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產方、購方_________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_________等各一份。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產方(蓋章):_________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 。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
第七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xù)雙方按規(guī)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xù)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xù)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xù):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xù);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十二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yè)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xù)要求積極協助。在收文回執(zhí)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xù)。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購買甲方商品:
第二條質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
第三條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_____%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11
出賣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集裝箱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_____________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符合國際海運過程中要求的各種標準,適用于正常存貨。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
三、產品價款
產品的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
運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_____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7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__________元,甲方在收到貨款當日或次日須將集裝箱安全及時送達乙方所在地。若因甲方延遲送貨,由此給乙方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yè)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為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zhàn)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fā)生后___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公司買賣合同12
傳送設備有限公司工業(yè)設備買賣合同
賣方:上海XX傳送設備有限公司
買方:
鑒于賣方同意出售并且買方同意購買本合同約定的設備,買賣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現就設備買賣的相關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備(標的物)、數量及價款等
項次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單位單價總價
1 0
2 0
3 0
4 0
5 0
6 0
7 0
8 0
9 0
合計:0
備注:1.上述價款為含稅或不含稅金額;已包含賣方負責的包裝運輸及安裝調試費用,因包裝運輸方式改變或買方原因延誤安裝調試,由買方另外支付增加的合理費用,買方負責包裝運輸和安裝調試的情況除外。2.賣方所供設備免費贈送的備品備件如下或見備品備件清單。
二、付款方式
。ㄗ员竞贤掌鸲嚅L時間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多少預付貨款;出貨時買方到賣方初驗支付多少貨款;貨到后當場或多長時間內支付多少貨款;安裝調試后當場或多長時間內支付多少貨款;驗收合格后當場或多長時間內支付多少貨款;剩余貨款(作為質保金)多長時間內支付。以上付款進度可根據實際情況單獨使用,也可混合使用。因買方原因造成的交貨、安裝、驗收延遲不影響付款進度。貨款未付清,標的物所有權仍歸賣方所有。
三、交貨方式
自接預付款之日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買方于多長時間到賣方提貨;賣方以買方指定的方式于什么時間代理買方從什么地方出貨;賣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長時間從什么地方出貨,買方自提或送到買方指定地點買方負責卸貨;賣方以什么方式于多長時間交付到買方指定地點,買方負責卸貨。如實際交貨時間有變,買賣雙方需通過書面方式確認。
四、包裝方式
賣方負責以適合設備特性及運輸方式相符合的包裝;賣方負責以買方指定的方式包裝。
五、安裝方式
買方自行安裝,正常安裝時間為多長時間,自貨到日起多長時間內開始安裝;賣方指導買方安裝,正常安裝時間為多長時間,自貨到日起多長時間內開始安裝;賣方安裝,買方協助,正常安裝時間為多長時間,自貨到日起多長時間內開始安裝。如實際安裝時間有變,買賣雙方需通過書面方式確認。
六、驗收方式
自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多長時間內,買方自行驗收或在賣方的協同下組織驗收;驗收時,依據合同及附件作為驗收標準,合同及附件未說明清楚的,依據行業(yè)標準;合同及附件未約定的要求不在驗收范圍內。驗收不合格買方需在三日內書面通知賣方,否則,視作驗收合格。對于不合格的部分,賣方需及時予以維修或改進。
七、培訓方式
賣方可根據買方的實際需要,通過合理方式對買方相關人員進行基本的操作、保養(yǎng)、維修等方面的培訓工作。
八、質量保證
在正常的使用情況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年(易損件另行約定)。人為損壞和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內。質保期內,賣方提供免費的`維修和配件更換服務,并確保在接到買方書面報修通知后第一時間(多長時間內)解決問題。
九、合同附件
技術協議、圖紙、設備清單、備品備件清單、設備驗收單樣本、合同執(zhí)行聯絡單等各一份。
十、隨貨文件
出庫單、總裝圖、電氣控制圖(含操作說明)、水汽管路圖(含操作說明)、零配件清單等各一份。
十一、違約責任
1、賣方未按交貨進度交付貨物,每延期一天,賣方遞延支付買方未交付貨物貨款總額的0.5%滯納金,因不可抗因素、經買方書面同意延遲交貨或不影響安裝進度的情況除外。賣方的安裝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沒有到買方現場,每延期一天,賣方遞延賠償買方貨款總額的0.5%違約賠償金,因不可抗因素、經買方書面同意延遲安裝或不影響安裝進度的情況除外。賣方質量未達到驗收標準,整改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有權順延付款日期至整改驗收完畢,整改后尚達不到驗收標準,買方有權要求退貨。
2、買方未按付款進度支付賣方貨款,每延期一天,買方遞延賠償賣方貨款總額的0.5%違約賠償金,因不可抗因素或經賣方書面同意延遲付款除外。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提交賣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裁決。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明確約定的,由買賣雙方另行協商約定或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
十四、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幾份,買方執(zhí)幾份,賣方執(zhí)幾份,自買賣雙方簽蓋之日起生效,雙方認可傳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賣方(章): 買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復核:
日期: 日期:
公司買賣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讓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guī)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該設備型號____,號牌/號碼____,/車架號碼____,發(fā)動機號____,設備包含_________設備原值____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元。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____,該設備型號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發(fā)動機號____,設備包含_________設備原值____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后七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余價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內每季度支付____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____元。
第三條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____萬后____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等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召開股東會并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并執(zhí)行本協議規(guī)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用于在設備地設立新公司。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3、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4、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經營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設備的同時,為甲方收購資產并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經營業(yè)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注冊、審批手續(xù)等提供便利,并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五條交接驗收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xù),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
第六條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元后,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乙方在_______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并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交付資產中,如因乙方的過錯,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設備的價值,按發(fā)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萬元,按每天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采取書面形式,并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xù)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14
賣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買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元整)。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guī),并按規(guī)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xù)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xù)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產權人_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____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買賣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購買甲方商品:
第二條質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
第三條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
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_____%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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