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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察今教案模板
十七察今
《呂氏春秋》
一、教學(xué)目的:
1.掌握者的用法;
2.學(xué)習(xí)本文運用故事和比喻來說明事理的方法;
3.理解世易時移,變法宜矣這一觀點的進步意義,進而明確人們的主觀認識應(yīng)該隨著客觀事物的發(fā)展變化而有所改變的道理。
二、教學(xué)重點、難點:
1.重點:本文的論證方法及論點的提出方式。
2.難點:本文的多義詞、活用詞、古今異同的詞。
三、教學(xué)時數(shù):
三課時
四、教學(xué)步驟:
第一課時
字詞正音:
luán(同臠,切成塊狀的肉)鑊huò(古時烹煮用的器物,像鍋)表biāo(設(shè)立標記)雍yōng(河名)虧guǐ(同詭差異)悖bèi(背謬)殤shāng(未成年而死的人)鏌铘mòyé(寶劍名)驥驁jáo(都是千里馬的名稱)
解題:
察:觀察和了解。察今:明察當今的實際情況,它概括了題旨。文章主要說明制定法令制度要從當時的社會實際出發(fā),重在察今,不能泥古。作者認為時代是變化的,社會是發(fā)展的,歷史條件不同,法令制度必然不同,根本不存在一種適用一切時代的固定不變的法令制度。這種從發(fā)展變化上看問題的觀點,是符合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但是一切法令制度都是為一定的階級利益服務(wù)的。作者當時提出的因時變化的實質(zhì),也是維護新興的地主階級的自身利益,根本不可能為一切人服務(wù),這是作者在認識上受到時代和階級的局限造成的。
呂不韋與《呂氏春秋》
呂不韋(?─公元前235年)戰(zhàn)國末年陽翟(河南禹縣)大商人,因幫助秦始皇的父親莊襄王獲得繼承王位權(quán)而有功。呂不韋當時在趙國都城邯鄲結(jié)識了質(zhì)于趙國的公子子楚,即秦孝文王的兒子,也叫異人。呂不惜以金錢美女給子楚,并為子楚立為太子賄通秦孝文王的王后華陽夫人。公元前250年秦孝文王死后,子楚果然即位,稱莊襄王,呂做了相國,三年后,莊襄王卒,秦始皇即位后,呂繼任相國,號稱仲父,后因謬毒làoǎi謀反事受牽連而自殺。
《呂氏春秋》又名《呂覽》,是呂不韋任秦相國時,集合他的門客們共同編寫的。全書共26卷,分12紀、8覽、6論,共160篇。內(nèi)容以儒、法、道家思想為主,兼有名、墨、農(nóng)、陰陽家言,實際上是匯合先秦各派學(xué)說,為當時秦統(tǒng)一天下,治理國家提供理論武器,故稱為雜家。課文有刪節(jié),課文選自卷15《慎大覽》。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⑴?非不賢⑵也,為其不可得而法⑶。
國君取法古代帝王法令制度(它)好因為后人沒有可能取法
法:動詞,取法先王:前代已死的國君它:代先王的法令制度而:表順承
先王之法,經(jīng)⑷乎⑸上世⑹而來者也,人或益⑺之,人或損⑻之,胡可
它是經(jīng)過古代流傳下來的人們有的增補刪減
乎:句中虛詞,不譯,相當于于而:表修飾
得而法?雖人弗⑼損益,猶若⑽不可得而法。
即使(它的內(nèi)容)還是
本段主要說明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從反面證明必須察今。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時也⑾。時不與法俱在⑿,法雖今而
一切是適應(yīng)當時需要的時代不能一起存在即使現(xiàn)在還
凡:指示代詞有同為:是而:表順承,還,仍然
在⒀,猶若不可法,故釋⒁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⒂。
保存下來(必須)拋棄現(xiàn)成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據(jù)
而:表并列其:代先王所以:用的根據(jù)
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人也⒃,而己⒄亦人也。故察己
明察
者也:判斷句固定格式,者:用在主語后表停頓而:表順承己:指當前制定法令制度的人
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與我同耳。有道之士⒅,貴
就推知是一樣的相同明白事理人可貴
一、同:互文相見,耳:而已的合音,早為罷了
以近知遠⒆,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故審堂下之陰⒇,
在(能)根據(jù)近的遠的看到的沒有看到的察看房屋(日、月
近、遠:形作名所見、所不見:所字結(jié)構(gòu)
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21);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
照射的)影子運行早晚和季節(jié)結(jié)冰變冷
四個之:取獨冰:名作動寒:形作動
魚鱉之藏⑴也。嘗一肉⑵,而知一鑊⑶之味,一鼎⑷之調(diào)⑸。
潛伏小塊口鍋里調(diào)味的好壞
本段講述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的理由,正面提出察今的主張。
第二課時
荊人⑹欲襲宋⑺,使人先表(于)雍水⑻。雍水暴益⑼,荊人弗知,
楚國偷襲作標記突然漲水(這件事)
表:名作動,作標記益通溢:漲水
循表而夜涉⑽,溺死者千有余人,軍驚而壞都舍⑾。
順著標記在夜間渡河(有)一千多人士兵驚駭?shù)穆曇羧缤蠓课荼浪?/p>
而:表順承有通又而:相當于如,如同都:大
向其先表之時可導(dǎo)也⑿,今水已變而益多矣,荊
樣以前他們事先設(shè)立標記是可以根據(jù)標記渡水的水位漲了很多
人尚猶循表而導(dǎo)之,此其所以敗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
還是君王同這種情況類似
尚猶:同義復(fù)詞之:助詞,無實義有:動詞詞頭,無實義于:介詞,同
其時已與先王之法虧矣⒀,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為治,豈
那時代不適應(yīng)但還說因而治理國家
虧通詭,差異不適應(yīng)而:因果連詞
不悲哉!
可悲
本段舉循表夜涉的故事,嘲笑荊人涉水的荒唐,實際則是說法先王之成法的悖謬,從上下文關(guān)系看,上文是下文的理論基礎(chǔ),下文是上文的一個例證。這個故事闡明條件起了變化。
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⒂。
(如果)混亂(如果)死守舊法行不通治理
世易時移⒃,變法宜矣⒄。譬之若良醫(yī),病萬變,藥亦萬變。
社會變了時代變了是應(yīng)該的了比如病癥千變?nèi)f化下藥
譬之若:譬若,比如
病變而藥不變,向之壽民,今為殤子⑴矣。故凡舉事⑵必循法以動,
本來可以長壽的人變成短命鬼凡是作遵循來行
之:助詞,無實義
變法者因時而化(之)。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⑶,其法皆不同;
動隨著時勢來改變(法令制度)因此(古代)統(tǒng)治天下的君主
因:介詞,隨著而:表修飾關(guān)系
非務(wù)相反⑷也,時勢異也。故曰:良劍期乎斷⑸,不期乎
不是一定要有所不同時代形勢不同期望(它)能斬斷東西(一定
相反:互不相同乎同于:不譯
鏌铘⑹;良馬期乎千里,不期乎驥驁⑺。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
是)日行千里千里馬完成功業(yè)樹立威名這是追求
里也⑻。
的目標
本段用良醫(yī)行醫(yī)打比方,對文章的中心論點時變法亦變作了全面的詮釋與發(fā)揮。通過這簡單的比方,把法令制度與現(xiàn)實的關(guān)系,闡述得既淺顯又透徹,既概括又具體。
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于)其舟⑴,曰:是
從上掉到水里急忙用刀在船上刻個記號這里
契通鍥,刻
吾劍之所從墜⑵。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⑶之。舟已行矣,而劍不
是掉下去的地方停下那刻記號的地方下尋找開走沒
之:取獨所:地方從:自、由,介詞
行,求劍若此,不亦惑⑷乎?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時已徙矣,而法
有移動糊涂嗎用舊治理自己同這種作法相同變
求劍若此:若此求劍不亦乎:不是嗎
不徙。以此為治,豈不難哉!
治理國家怎么困難呢
本段借刻舟求劍諷刺那些不能因時變而變的迂腐之徒。這個故事闡明地點發(fā)生了變化。
有過于江上者,見人方引⑸嬰兒而欲投之(于)江中,嬰兒啼。人問其故。
路過從江邊正拉著過路人投
而:表順承
曰:此其父善游⑹。其父雖善游,其子豈遽⑺善游哉?以此任
的緣故以孩子的游泳難道就處理
物,亦必悖矣⑻。荊國之為政,有似于此。
治理政事同這種情況類似
本段借引嬰投江諷刺那些不能因時而變的迂腐之徒。這個故事闡述對象改變了。
第三課時
簡析:
第一部分(1自然段)闡述時代改變了,過去的法令制度不可拘泥。
分論點:先正之法不可得而法。
分論點一,解決為什么不能泥古的問題,緊扣中心論點。
┌經(jīng)乎上世而來,人或損益之。(已經(jīng)有變化,不是先正本來的法)
說理論證┤
└雖人弗損益,猶若不可法。(退一步更加強調(diào))
論證方法:先用設(shè)問句提出問題,作出回答,分兩層論述。
第二部分(2─3自然段)闡述法為人而設(shè),應(yīng)當從今人的需要出發(fā),制定適合當時的法令制度。
分論點:故察己可以知人,察今可以知古。
分論點二,在分論點一的基礎(chǔ)上向前推進,回答為什么必須察今的問題,為第三部分提出中心論點作勢。
論證過程:
1.先分析說理。
┌有要于時┐┌今
先王之法的產(chǎn)生┤├當時的┤
└為人而設(shè)┘└人
2.寫出分論點,再用三個日常生活中的事例作證:審陰、見冰、嘗肉(設(shè)喻)
3.再以循表夜涉事例來反證。(可悲,運用故事反面論證)
不知客觀形勢已改變而仍然照老方法辦事必敗,有力證明不能拘泥于古法,必須察今。
4.最后,著重批判不知時變,死守古法的做法。
第三部分(4─6自然段)強調(diào)指出:世易時移,法令制度必須加以改革。
中心論點:世易時移,變法宜矣。
中心論點在分論點一不能泥古,分論點二必須察今的基礎(chǔ)上推出的,解決了察今的最終目的──因時變化的問題。
論證過程:
1.承上先從反面闡述──守法而弗變則悖,然后得出中心論點。
┌病變(時移)藥變(變法)┐
2.以醫(yī)生治病為喻┤├設(shè)喻、正反論證
└病變藥不變(誤人)時變法不變(誤國)┘
3.以歷代帝王本身都在變法作證──舉例,反面論證。
4.以對良劍、良馬的期望為喻──設(shè)喻。
5.以刻舟求劍的寓言故事作反證──可笑,運用故事來反面論證。
客觀形勢已變,而主觀認識不肯隨著改變,是十分糊涂的,應(yīng)守法而弗變則悖。
6.再以引嬰投江的寓言故事來反證──可憐,運用故事來反面論證。
直斥不去察今,因循守舊,盲目蠻干的做法。
比喻和寓言的異同:
先秦散文常用比喻和寓言。從修辭角度來看,寓言也是一種復(fù)雜的比喻。比喻和寓言都是運用一個淺近具體的事物,去比擬另一深奧抽象的事物。但是比喻和寓言又是有區(qū)別的:
1.比喻通常只取喻體的某一個類似點設(shè)喻,不必描述它的發(fā)展變化過程。如譬之若良醫(yī),病萬變,藥亦萬變。病變而藥不變,向之民陽,今之殤子矣。良劍期乎斷,不期乎鏌铘;良馬期乎千里,不期乎驥驁。這三比喻都沒有比較具體和完整的故事。寓言則不同,它用來比擬的事物,必須是比較具體和完整的故事,如循表夜涉刻舟求劍引嬰投江。
2.比喻通常以句子形式出現(xiàn);寓言往往以句群或段落形式出現(xiàn),把它從全文中抽出來可以獨立成篇。先秦以后的某些寓言,篇幅較長,有的原來就是獨立成篇的,如《中山狼傳》《黔之驢》等。
3.比喻的主要目的是使語言好懂、具體、生動,加強表達效果。有的比喻有哲理性,有的沒有,如紅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寓言的主要目的是諷勸、勸誡或教導(dǎo),一般含有鮮明的哲理性。
4.比喻中的喻體,可以是正面的,如良醫(yī)、良劍、良馬,也可以是反面的,如如狼似虎如鳥獸散;寓言中的人或事物往往是反面或者是愚蠢可笑的。如循表夜涉的荊人,刻舟求劍的楚人,引嬰投江的某人,以及螳臂當車的螳螂,狐假虎威的狐貍。
作業(yè):
[思考和練習(xí)]第三題、第四題、第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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