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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導向教學法芻議以法學教學為例進行的分析論文
內(nèi)涵界定

需求導向教學法是一種以滿足學生需求為目的,根據(jù)學生的需求組織教學活動的教學方法,體現(xiàn)了教學認知、價值和特定教學方法的統(tǒng)一,其核心理念是以學生為本,圍繞學生的需求安排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方法、推進教學過程。學生是課堂教學的受眾,了解學生的需求、關注學生需求的變化是我們順利開展教學活動、設計教學法案、推進教學工作的必要前提,F(xiàn)實中,學生需求的多元性、側重點的差異以及學生需求的不斷變化給我們教學帶來了不小的挑戰(zhàn),然而,既是挑戰(zhàn)又是突破口,較大程度地滿足學生不同層次的需求成為我們教師尤其是大學教師孜孜以求的方向。學生需求滿足的程度是衡量我們教學質(zhì)量和水平的核心指標。要想搞好教學,不能一成不變,需要關注學生的不同需求,滿足學生的變化了的需求,根據(jù)學生需求的變化適時改變教學方法,調(diào)整教學內(nèi)容,進而激發(fā)學生的興趣,抓住學生的注意力,達到提高教學效果的目的。
需求導向教學法能讓學生落實成長快感(成長的需求得到滿足),進而從實質(zhì)上提高課堂教學的質(zhì)量與水平。這里的需求一般指學生的整體需求,大部分學生的需求。我們同時還強調(diào)需求的正當性,有時表現(xiàn)為對大義的追求,提倡并踐行“人類生活的共同準則和普遍的價值觀念”,而非關注學生的“個性偏好”,不可以違背教學規(guī)律為條件去討好、迎合學生。需求導向絕不意味著低標準和低期望值,當然,學生的需求有一個不斷挖掘的過程,優(yōu)秀的老師往往對學生有更多的期待。需求導向教學法在不同專業(yè)的教學的應用中存在差異,這與不同專業(yè)學生需求的差異、關注點的不同緊密相聯(lián)。需求導向教學法應關注這些差異,結合不同專業(yè)的要求分析學生的需求,以學生的不同需求針對性地組織、安排教學活動。本文以法學教學為例展開對“需求導向教學法”的探討。
需求導向教學法的基本理念
1。以生為本 以生為本是需求導向教學法的指導思想,所謂“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學生個人的發(fā)展逐漸成為大學教育的本位價值。不同專業(yè)的學生的“本”具有不同的內(nèi)涵,比如法學本科專業(yè)的學生在階段性追求方面更多地偏向于司法考試這一資格性考試,從而會側重于法條以及法律條文之間的比較,比較注重思辨能力以及邏輯分析能力的培養(yǎng)。同時法律的實踐品格要求法學教育不應該僅僅滿足于對學生進行法律理論知識的講解,還應讓學生在法律實踐中獲取司法實踐經(jīng)驗,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素養(yǎng)、職業(yè)倫理和職業(yè)技能,實現(xiàn)靜態(tài)的法律規(guī)則與動態(tài)的社會現(xiàn)實之間的結合,思考在社會變革中促進法律的發(fā)展。
2。師生平等。平等這一西方啟蒙思想雖然已被現(xiàn)代中國廣泛借鑒和吸收,但是在我國這樣一個有著2000多年“親親尊尊”封建宗法傳統(tǒng)的國家,“師道尊嚴”還一定程度上在我們老師心中“殘存”并“蔓延”著。師生平等這一觀念內(nèi)核要想生根、發(fā)芽并成長為參天大樹并不那么容易。法律專業(yè)學生的權利意識、平等意識、民主意識比較強,其對平等的要求往往較其他專業(yè)的學生要更為強烈一些。這一點如果不被照顧就會與學生形成距離,甚至產(chǎn)生對立。
需求導向教學法的前提條件
1。掌握學生的基本知識結構。老師在教學之前有一個知“彼”的過程,大學課程體系是一個系統(tǒng)的整體,一門課的講授往往要以其他課程的相關知識為基礎或參照。我們在講授某一門課程前有必要了解學生已經(jīng)修過哪些課程,這使我們認識到我們在什么樣的知識背景下授課,學生們具有什么樣的知識結構。這對于我們備課時設計問題的難度、知識點的層次感以及講課要點的拿捏具有重要的意義,此時的“磨刀”一點也不誤“砍柴”之功。教學是在學生已有的知識水平和學術背景下開展的教學活動。
2。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是需求導向教學法的重要方面,也是難度較大的事情。我們可從洞悉學生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成見甚至偏見入手,當然這在某種程度上考驗著老師的經(jīng)驗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踐行“以生為本”的基本理念。在法學教學中,我們發(fā)現(xiàn)有不少學生認為法學是一門主要依靠記憶進行學習的科學,這一成見有時來自于法外人士對法學學科的看法,他們會說:“你們學法律的需要背很多法條哦”。
3。收集教學相關的輔助信息。需求導向教學法以學生的需求作為教學設計的出發(fā)點和歸宿,但是為避免“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的窘境,我們還需有意識地了解與教學相關的一些輔助信息,比如學生愿意在課外花多少時間思考課堂上的相關問題,學生對于課程的意義與作用是否“有感”,因為“學生在考試時有良好的表現(xiàn)不能體現(xiàn)學習的效果,能在課堂之外對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行為舉止作出評價才能體現(xiàn)學習的效果。
需求導向教學法依賴的教學技術
需求導向教學法的進一步落實往往依賴于一定教學技術的運用,教學技術具有一定的方法論價值和意義,我們有必要細細地關注他們。
1。反饋技術。“反饋法是溝通過程中充分收受和及時處理反饋的信息,并對自己的溝通行為進行相應調(diào)整的一種方法。在課堂教學中,指的是教師通過對學生進行的觀察,接收學生的表情、體態(tài)語言和行為中所包括的反饋信息,并作出針對性的反應!狈答伡夹g有利于我們及時地了解學生的表情、神態(tài),而不是自說、自話,反饋技術的指導思想是我們應從學生自身而不只是從學科出發(fā),得充分貫徹以生為本的理念。
2。燈塔技術。我們除了要識別每一位學生的差異,能動地做出反饋,我們還需照顧到整體學生的面貌和狀況,燈塔技術是指我們的目光要及時關注到課堂中的每一位學生,照顧到教室學生的整體狀況,正如燈塔是沒有情感的,我們在“掃描”的過程中并不區(qū)分學生的性別、美丑、高矮,甚至我們已形成的“科班印象”中的優(yōu)等生或差生。
當然需求導向教學法的良好運用還可通過其他的教學技術加以踐行,我們在這里姑且介紹此兩種較具針對性的技術算是拋磚引玉,期盼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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