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論文二篇
人文科學可以借用社會科學的一些研究方法,如統(tǒng)計的、實證的、邏輯推導的方法,但人文科學也有自己特殊的研究方法,比如精神分析學方法、哲學反思與頓悟直覺的方法等。
【一】人文社會科學基礎
姓名:朱陽
專業(yè):
學號:
人文社會科學是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總稱。
人文科學原指同人類利益有關的學問,有別于在中世紀教會中占統(tǒng)治地位的神學。
后來含義幾經(jīng)演變,其下溢指對拉丁文、希臘文、古典文學的研究,包括哲學、經(jīng)濟學、政治學、史學、法學、文藝學、倫理學、語言學等。
社會科學是指以社會現(xiàn)象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如政治學、經(jīng)濟學、軍事學、法學、教育學、文藝學、史學、語言學、民族學、宗教學、社會學等,其任務是研究并闡述各種社會現(xiàn)象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
人文科學,是以人類的精神世界及其沉淀的精神文化為對象的科學。
社會科學則是一種以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的科學。
如果說人文科學主要研究人的觀念、精神、情感和價值,即人的主觀精神世界及其所積淀下來的精神文化的話,那么社會科學更多地則是研究客觀的人類社會而外在于具體的個人及其主觀世界。
前者常用意義分析和解釋學的方法研究微觀領域的精神文化現(xiàn)象,其涵覆的科學包括文、史、哲及其衍生出來的美學、宗教學、倫理學、文化學、藝術學等;后者則側重于運用實證的方法來研究宏觀的社會現(xiàn)象,其涵屬的科學主要有經(jīng)濟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等。
概言之,人文科學是以人類的精神世界及其積淀的精神文化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它主要運用意義分析和解釋的方法來研證人的觀念、精神、情感和價值等;社會科學是以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它更多的是引進自然科學的方法來研究人類社會以及人身上所表現(xiàn)出來的“特定社會的東
西”,它除了要研究自然世界以外,還要研究社會世界。
然而,由于“人”與“社會”在本質(zhì)上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也即瑞士學者讓·皮亞杰所說的,盡管在理論上可以將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區(qū)別開來,而在實際中,“不可能對它們作出任何本質(zhì)上的分別”,所謂的社會現(xiàn)象,主要“取決于人的一切特征”,而人文科學在這方面或那方面又都是社會性的,因而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往往是將它們作為一個整體加以討論的。
人文社會科學面對的是有意義關系的事物
它既要研究共同性和普遍性,又要研究個殊性,它不但無法排除而且要研究偶然性、研究意義和價值,同時,它的研究主體與客體之間也并非像自然科學那樣是人與物之間不能溝通只能說明的單向度關系,而是人與人之間可以溝通理解的雙向互動關系。
雖然它們從一開始就與自然科學、理論科學和獨立科學有著“扯不斷、理還亂”的情意結,甚至有著在“科學”層面上的某種同一性或親緣關系,但是,這一切都并不否認其應時而生、發(fā)展壯大以及其對科學概念演變至今的豐富涵蓋所作的特殊貢獻。
在
研究方法上,人文社會科學借鑒和參照了自然科學的一些實證做法,但它又有著完全不同于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研究道路。
在科學的發(fā)展史上,它與自然科學一道,共同支撐起完整的科學“大廈”,從而為人類科學事業(yè)的繁榮和昌明發(fā)揮著自身獨特的無可替代的作用。
人文社會科學具有雙重屬性和雙重功能
雙重屬性系指科學性和價值性,雙重功能系指科學認識功能和意識形態(tài)功能。
一方面,它必須從客觀事實出發(fā),秉執(zhí)科學的原理和法則,按照科學的邏輯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手段和方法,進行科學的認識和實踐,從而得出科學的結論,以保持科學的理論品格,實現(xiàn)科學的認識功能。
另一方面,它又以人類自身的文化現(xiàn)象和社會現(xiàn)象為研究對象,因而不可避免地要承擔意識形態(tài)功能。
所謂人文社會科學的意識形態(tài)功能,是指其在堅持科學性的前提之下,自覺地維護一定的價值觀念和社會利益。
如果說自然科學研究自然界,研究事物界必然的因果關系,研究普遍性和共性,排除偶然性、意義和價值的話,那么人文社會科學則研究人界、人及其創(chuàng)造和表達,它不僅要尋求普遍的、共同的規(guī)律,而且也研究偶然性和特殊性,并具有價值性。
概言之,人文社會科學既是事實科學又是價值科學,是客觀和主觀、真理和價值、事實和規(guī)范相匯通相統(tǒng)一的科學。
人文科學具有滯后性或后起性
19世紀,實證主義的科學哲學家孔德,按照研究方法將科學由低級到高級的發(fā)展經(jīng)歷描劃為神學、形而上學和實證三個階段,并藉以指出,數(shù)學稱得上是所有科學的皇后,最為嚴密完整,物理學已達到實證水平,生物學已進入形而上學階段,而社會學則還處于神學階段。
當今世界雖然早已不是孔德所處的時代,人文社會科學更是獲得了空前的發(fā)展,但無論研究手段方法還是研究成果水平,都還滯后于自然科學。
愛因斯坦在分析物理學與實在的關系時,也曾對科學理論的層次性作過一段精辟的闡述。
他指出,科學理論可以分為三級體系,第一級體系是由科學用到的全部原始概念,即那些同感覺經(jīng)驗直接聯(lián)系的概念以及聯(lián)系這些概念的命題所組成的經(jīng)驗知識體系,這種體系的組合還帶有較大的隨便性,屬于低等級低水平的體系。
第二級體系是由第一級體系中的原始概念和原始關系按照一定的邏輯規(guī)則推導出來的數(shù)目較少的概念和關系的一般理論知識體系,這一級體系的建構具有較高的邏輯統(tǒng)一性。
第三級體系是由第二級體系中的少數(shù)基本概念和關系按照嚴密的邏輯規(guī)則推導出來的科學公理體系,它在更深的層次上更加集約和概括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質(zhì)和全部,因而離現(xiàn)象世界也更遠。
任何一門科學,從初建到成熟,大致都要經(jīng)歷這三個階段,由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的躍升,沿著歸納的路線,屬于粗放型的經(jīng)驗科學形成
過程;由第二階段向第三階段的躍升,沿著演繹的路線,屬于成熟型的理論科學的形成過程。
相對而言,現(xiàn)代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的絕大多數(shù)還大致處于前者水平,而自然科學中的絕大部分研究則已達及后者的高度。
綜上所述
人文社會科學是以人、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的科學,與自然科學相比,它具有典型的人文特質(zhì)和社會品性:既具有客觀性又具有主觀性,既具有事實性又具有價值性,既具有真理性又具有功利性(或者說既具有認識世界的功能又具有意識形態(tài)的功能),
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個殊性,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偶然性,既具有理論性又具有規(guī)范性,既具有基礎性又具有應用性,既具有實證性又具有實地性,等等。
可以說,綜合性是其作為科學之最根本的特性。
概念界定
人文社會科學是人文學科與社會科學的統(tǒng)稱,有時也被稱為哲學社會科學、社會科學、文科等。
作為相對獨立的知識體系,人文社會科學是一個界定模糊、爭議頗多的基本概念,其中涉及對認識活動、科學劃界標準與知識分類等基本理論問題的理解。
(1)對科學概念的兩種理解
吳鵬森等概括指出:“現(xiàn)在世界各國對科學的理解大體上有兩種:一是英美的科學概念,認為科學應是具有高度的邏輯嚴密性的實證知識體系,它必須同時滿足如下兩個條件:(a)具有盡可能的嚴密的邏輯性,最好是能公理化;其次是能運用數(shù)學模型,至少也要有一個能自圓其說的理論體系。
(b)能夠直接接受觀察和實驗的檢驗。
二是德國的科學概念,認為科學就是指一切體系化的知識。
人們對事物進行系統(tǒng)的研究后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知識體系,不管它是否體現(xiàn)出像自然科學那樣的規(guī)律性,都應該屬于科學的范疇。
按照英美的理解,只有自然科學屬于嚴格意義上的科學,社會科學勉強可以算科學,而人文方面則不能看成是科學。
因此,英美等國把所有的學科分為三類: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學。
人文學只能是學問,是一門學科,不能稱之為科學。
但按德國的理解,則人文科學也應當屬于科學。
德國人把所有科學只分為兩類:自然科學和精神科學(文化科學)。
顯然,這里的精神科學或文化科學包括我們現(xiàn)在所說的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
[2] 吳本人傾向于德國傳統(tǒng)的理解,認為人文社會科學由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構成,人文科學是以人類的精神世界及其積淀的精神文化為對象的科學。
魏鏞認為:“關于人類知識的區(qū)分,有很多不同的分類法。
最普通的分法是把人類知識分成四類:即以物理現(xiàn)象為研究對象的物理科學,以生物和生命現(xiàn)象為研究對象的生物科學,以人和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的社會科學,和以人類的信仰、情感、道德和美感為研究對象的人文學。
在以上四類知識中,人文學通常都只當作一種學科,而不當作一種科學。
因為人文學科中的宗教、哲學、藝術、音樂、戲劇、文學等學問都是包含很濃厚的主觀性的成分,著重于評價性的敘述和特殊性的表現(xiàn)!
[3] 這是一種以認識對象特點為依據(jù)的劃分方式,它將我們所理解的自然科學一分為二,物理科學就是無機的自然科學,生物科學就是有機的自然科學;而將我們所理解的人文社會科學也一分為二,社會科學可當作科學,人文學只是學科類概念,并不當作一種科學。
魏的知識劃分及對人文學科的理解與英美傳統(tǒng)接近。
上述英美傳統(tǒng)與德國傳統(tǒng)以及吳、魏二人的看法是這一問題上的主流觀點,其分歧主要集中在對人文學科的理解上。
(2)人文學科還是人文科學?
人文學科的英文詞humanities源出于拉丁文humanists,意即人性、教養(yǎng)。
原指與人類利益有關的學問,如對拉丁文、希臘文、古典文學的研究,后泛指對社會現(xiàn)象和文化藝術的研究。
而人文科學的德文詞
Geisteswissenschaften的意思既包括社會科學,也包括人文學科,相當于我們通常所理解的人文社會科學。
[4] 在我國翻譯的西方文獻中,英文humanities一詞有時被翻譯成人文科學,有時也被翻譯為人文學科,即使在同一段落中,這兩種譯法也常常并行。
這表明在譯者心目中人文學科與人文科學是同義詞,可以不加區(qū)別的混同使用。
可以認為,人文學科與人文科學都以人類精神生活為研究對象,都是對人類思想、文化、價值和精神表現(xiàn)的探究,目的在于為人類構建一個意義世界和精神家園,使心靈和生命有所歸依。
在漢語言中,“人文學科”與“人文科學”的詞源意義是有區(qū)別的,前者直接就是人類精神文化活動所形成的知識體系,如音樂、美術、戲劇、宗教、詩歌、神話、語言等作品以及創(chuàng)作規(guī)范與技能等方面的知識。
后者則是關于人類生存意義和價值的體驗與思考,是對人類精神文化現(xiàn)象的本質(zhì)、內(nèi)在聯(lián)系、社會功能、發(fā)展規(guī)律等方面的認識成果的系統(tǒng)化、理論化,如音樂學、美術學、戲劇學、宗教學、文學、神話學、語言學等。
實際上,前者(人文學科)形成于先,后者(人文科學)發(fā)展在后;前者是后者展開的基礎,后者是前者的深化,二者雖各有側重,但也很難截然區(qū)分。
但須指出,用“人文學科”還是用“人文科學”來稱呼這一知識集合體,并非只是文字游戲,而是涉及如何看待和評價這一知識形態(tài)的重大問題。
“人文學科”的稱謂一方面?zhèn)戎赜谶@一知識體系的特殊性與傳統(tǒng)形態(tài),與科學各異其趣;另一方面認為該知識體系發(fā)育雖歷史悠久,卻仍不成熟,
與“科學”標準尚有較大差距。
不過,我們今天在使用這一稱謂時,應看到這一知識體系的科學化趨勢。
“人文科學”的稱謂則側重于這一知識體系的最新發(fā)展和某些學科的相對成熟性,認為該知識體系的發(fā)育日漸成熟,已具備了“科學知識”的基本特征。
但應注意,人們在這樣使用這一稱謂時,“科學”一詞已經(jīng)比習見的意義更泛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