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聊城市城區(qū)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暫行辦法
導語:《聊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下面是小編收集的聊城市城區(qū)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暫行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行為,保護招標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聊城市城區(qū)規(guī)劃控制區(qū)范圍內國有儲備土地的招標、拍賣。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土地招標、拍賣的組織管理工作,市土地儲備機構具體承辦土地的招標、拍賣活動。
儲備土地的拍賣應當委托具有拍賣土地資格的機構承擔具體拍賣業(yè)務。
第五條 本辦法規(guī)定范圍內的房地產開發(fā)、商業(yè)、金融、娛樂等項目用地,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的方式出讓。其他用地,具備條件的,也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拍賣出讓:
(一)以獲取最高出讓金為主要目標,以出價最高為條件確定受讓人的;
(二)對土地使用者資格沒有特別限制,一般單位或個人均可能有受讓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無特殊限制及要求的。
第七條 對不具備拍賣條件,但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公開招標出讓:
(一)除獲取較高出讓金外,具有特定的社會、公益建設條件;
(二)土地用途受嚴格限制,僅少數(shù)單位或個人才能受讓。
第八條 土地招標、拍賣方案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計劃、建設、規(guī)劃部門及土地儲備機構共同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 招標、拍賣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擬定的招標、拍賣公告;
(二)規(guī)劃設計批準文件;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制約條件;
(四)地價評估報告;
(五)招標、拍賣地塊位置圖、勘測定界圖。
第十條 土地招標、拍賣出讓的底價應委托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地價評估。
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招標活動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標人應于截止時間前30日在當?shù)刂饕獔罂蛐侣劽襟w發(fā)布招標公告;
(二)投標人按照通知要求持有關證明文件報名并索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三)投標人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繳付履約保證金后,將密封的標書投入指定的標箱;
(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土地儲備機構組成評標小組進行評標,確定中標人;
(五)土地儲備機構向中標和落標人發(fā)出書面通知;
(六)中標人須在接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與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七)中標人按合同付清地價款后,依法辦理土地審批手續(xù),領取土地使用證。
第十二條 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土地的位置、地塊現(xiàn)狀、面積、使用期限、用途、規(guī)劃設計要求;
(二)投標人的范圍及資格;
(三)投標人索取標書及相關資料的時間、地點及工本費;
(四)投標地點和截止時間;
(五)給付中標價的方式和數(shù)額;
(六)評標方法;
(七)開標地點、時間;
(八)投標人認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進行。并由投標單位代表負責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和對開標過程進行監(jiān)督,也可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
對符合招標公告規(guī)定條件的標書,由招標、拍賣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內容。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十四條 評標由招標人組織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人員為五人以上單數(shù),確定中標人應由評標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通過。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十五條 下列標書為無效標書:
(一)投標截止時間后收到的標書;
(二)標書或標書附件不符合規(guī)定的;
(三)投標人不具備資格的;
(四)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
第十六條 拍賣人應于拍賣前30日在當?shù)刂饕獔罂蛐侣劽襟w發(fā)布拍賣公告。拍賣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土地的位置、地塊現(xiàn)狀、面積、使用期限、用途、規(guī)劃設計要求;
(二)競賣的范圍、資格;
(三)拍賣的地點和時間;
(四)履約保證金的交付方式、時間;
(五)給付成交價的方式;
(六)競買人索取競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的時間、地點及工本費;
(七)參加競買的申請方法和申請的截止時間;
(八)拍賣人認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拍賣人更改拍賣公告內容的,應在競買申請截止日10日前做出相應公告,競買人可在拍賣申請截止日期對競買申請做出相應變更修改或者撤銷。
第十八條 拍賣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組織競買人勘察拍賣的土地。對土地現(xiàn)狀有異議的,應在競買前提出。競買人應對競買申請書的承諾承擔責任并全面履行。
第十九條 土地拍賣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競買人顯示標志牌,主持人清點競買人;
(二)拍賣主持人對拍賣地塊情況進行簡要說明,宣布拍賣應注意的有關事項;
(三)拍賣主持人公布起價和叫價遞增最低幅度;
(四)競買者應價;
(五)拍賣主持人連續(xù)兩次宣布最后應價而無應價的,主持人第三次報出最后應價的同時落槌,該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
競得者最后應價低于拍賣底價的,主持人應當場宣布取消拍賣;
(六)拍賣人與競得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
競得人應當在《拍賣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時間內與拍賣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納出讓金,依法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第二十條 《拍賣成交確認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拍賣人、競得人的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住址);
(二)拍賣標的;
(三)拍賣成交時間、地點;
(四)成交價格支付的承諾;
(五)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時間、地點;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方式;
(七)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招標、拍賣公告發(fā)布后,投標人和競買人應勘察了解招標、拍賣的地塊及有關資料,按規(guī)定參與投標、競買。對土地現(xiàn)狀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和申請競買前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
第二十二條 投標價均低于底價或邀請招標的投標人不足三人的,經原評標小組審定,招標人宣布招標行為無效。
第二十三條 按本辦法通過公開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中標或競得人可憑中標通知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基本建設立項和房地產開發(fā)等有關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中標人或競得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可充抵地價款,其他投標人和競買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應當在招標、拍賣活動結束后10日內退還。
第二十五條 土地招標、拍賣的底價要嚴格保密,一經舉報發(fā)現(xiàn)泄密的,對當事人給予嚴肅處理,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應當宣布招標、拍賣無效。
第二十六條 中標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土地儲備機構可取消其中標、競得資格,保證金不予返還:
(一)投標人、競買人以弄虛作假或串通壓價等手段,非法取得中標、競得資格的;
(二)中標人或競得人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
(三)中標人或競得人不按規(guī)定的期限和數(shù)額繳納地價款的。
第二十七條 中標人或競得人已按規(guī)定期限和數(shù)額付清地價款,土地儲備機構未按合同供地,中標人或競得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合同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土地招標、拍賣活動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收賄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聊城市城區(qū)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暫行辦法】相關文章: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全文05-15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05-26
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11-26
國有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12-10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1-13
國有土地使用權信托合同11-16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推薦】11-27
【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1-27
最新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全文)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