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開題報告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由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運用一定的技術方法,對被審計的黨政領導干部或企業(yè)領導人員所承擔的任期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查和評價的一種經濟監(jiān)督行為。本文為經濟責任審計開題報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摘 要]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我國廣大權利所有者的權力制約問題也日益顯現出來,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目前已經越來越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如何有效的對其進行監(jiān)督與管理,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重要的途徑與手段、
[關 鍵 詞]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我國廣大權利所有者的權力制約問題也日益顯現出來,如何有效的對其進行監(jiān)督與管理,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重要的途徑與手段、針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目前已經越來越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基于此,筆者就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問題進行了比較深入的分析與探討、
一、經濟責任審計問題概述
經濟責任審計指的是企業(yè)的主要管理者以及國家行政事業(yè)單位的主要領導者對本企業(yè)或者本單位的資產使用情況所應當負有的責任,其中主要包括企業(yè)或單位資產的'保值增值,企業(yè)或單位財務報告的客觀性與真實性,企業(yè)或者單位財務收支狀況的合法性與適當性等多個方面、
二、我國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所存在一系列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我國起步較晚,雖然也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fā)展,但是,我國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方面依舊存在著一些問題,筆者認為,我國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所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很難做到獨立審計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對本單位領導者在任職期間工作能力以及經濟責任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評價,關系到領導干部以及其所在單位的切身利益,所以在審計部門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通常會受到多個方面因素的影響,下面筆者就從內部影響因素以及外部影響因素兩個方面來分析:
1、外部影響因素
在審計部門對單位主要領導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往往會受到以下兩個方面來自審計隊伍外部的影響:首先,被審計單位對審計人員工作不配合或敷衍了事、經濟責任審計需被審計的領導按時提交有關經濟責任書面(述職)材料,便于審計人員對重要的經濟事項進行分析研究,在實施處理階段,要對領導人任職期間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目標資料進行認真核實,對發(fā)現問題要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對被審計人員述職報告中談及的問題,審計人員有權要求其作出明確答復,對審計中發(fā)現的重要問題、要進行延伸審計。
2、內部影響因素
在審計部門對單位主要領導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來自審計隊伍以及經濟審計體制方面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由于審計人員自身水平能力方面的限制,對于那些或有事項、較為隱蔽的違紀行為可能較難發(fā)現,而且由于審計程序以及手段方面存在的缺陷也很有可能造成一些問題的疏漏、
。ǘ┙洕熑螌徲嬛邪l(fā)現的問題難以進行明確的責任確定
經濟責任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難以進行明確的責任確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離任領導與接任領導之間責任的劃分不明確
由于一個單位的領導者在接受經濟責任審計時,通常需要面對的是長達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單位所有的財務賬目,這期間,由于單位財務管理部門會計處理方法不恰當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執(zhí)行不徹底等方面的原因,導致經濟責任審計人員要想全面、準確的區(qū)分清楚離任領導與接任領導之間的經濟責任,難度是十分巨大的,而且需要承擔一定的審計風險、
2、直接責任同間接責任之間的劃分不明確
對主要領導直接分管的事項,如果發(fā)生錯弊、損失或風險,是否一定要承擔直接責任而不是主管領導責任而對于其他副職領導分管范圍內的事項,如果出現重大問題,作為主要領導是否只承擔主管領導責任而不是直接責任對此,在審計定性處理中有時爭議較大、
三、完善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對策措施
針對上述關于我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過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改進措施,以期能夠對我國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一些可借鑒之處:
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環(huán)境
對于外部環(huán)境的完善工作,首先應當加強協(xié)調配合,形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整體合力、由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財政、審計、國資委等部門配合,通力合作,聯手審計、
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法
筆者認為,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做到經濟責任審計與績效審計相結合、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要把財政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緊密結合起來,在全面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其次,要做到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與任中、任前審計相結合、
四、結語
通過上述幾個部分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審計機關要想獨立有效的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問題,就一定要積極進行審計方法與途徑的創(chuàng)新,從傳統(tǒng)的經濟責任審計程序的圈子中跳出來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部署與安排,監(jiān)督領導干部權力、綜合評價領導干部工作能力,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能夠扎實有效的開展下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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