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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思維
思維最初是人腦借助于語言對事物的概括和間接的反應過程。思維以感知為基礎又超越感知的界限。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輻射思維,歡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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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夫子說:“不憤不啟,不悱不發(fā),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可見,學習中的“舉一反三”是至關重要的,而拓展性思維——輻射思維,即有“舉一隅”“以三隅反”的功效。
譬如授冰心的《小桔燈》一文,在第十四自然段涉及到“朦朧”一詞,倘若只解釋為“光線微弱”或“模模糊糊”一帶而過,就只能了解這一個“朦朧”,
而對別的同音“ménglóng”就極易產生混淆,用起來,就有可能張冠李戴,假如進行異向思維,幅射面大一些思維,便可引出若干同變形似的詞來:
“朦朧”,原指月光不明,《小桔燈》中借指“燈光”不明;而“曚昽”,
則指日光不明了:“蒙眬”與“矇眬”,盡管二體結構有差異,但含義卻相同,即:“快要睡著或剛醒時,兩眼半開半閉,看東西模糊的樣子!
這樣,對四組讀音相同的“ménglóng”就有了清晰地了解。
方法:
1、一般方法
材料發(fā)散法——以某個物品盡可能多的“材料”,以其為發(fā)散點,設想它的多種用途。
功能發(fā)散法——從某事物的功能出發(fā),構想出獲得該功能的各種可能性。
結構發(fā)散法——以某事物的結構為發(fā)散點,設想出利用該結構的各種可能性。
形態(tài)發(fā)散法——以事物的形態(tài)為發(fā)散點,設想出利用某種形態(tài)的各種可能性。
組合發(fā)散法——以某事物為發(fā)散點,盡可能多地把它與別的事物進行組合成新事物。
方法發(fā)散法——以某種方法為發(fā)散點,設想出利用方法的各種可能性。
因果發(fā)散法——以某個事物發(fā)展的結果為發(fā)散點,推測出造成該結果的各種原因,或者由原因推測出可能產生的各種結果[5]。
2、假設推測法
假設的問題不論是任意選取的,還是有所限定的,所涉及的都應當是與事實相反的情況,是暫時不可能的或是現實不存在的事物對象和狀態(tài)。
由假設推測法得出的觀念可能大多是不切實際的、荒謬的、不可行的,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些觀念在經過轉換后,可以成為合理的有用的思想。
3、集體發(fā)散思維
發(fā)散思維不僅需要用上我們自己的全部大腦,有時候還需要用上我們身邊的無限資源,集思廣益。集體發(fā)散思維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比如我們常常戲稱的“諸葛亮會”。在設計方面,我們通常要采用的“頭腦風暴”,每個不論可能性的說出自己的想法,只要自己能說通了,都可以被大家認同,而且被采納,最后總結出結論。這個方法就叫做“頭腦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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